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4-13 11:07
  • 信息来源: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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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高新区管办发〔2014〕17号
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议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随政办电发[2014]43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研究决定,8月至10月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实现长治久安。通过强化责任、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鄂发【2014】16号)总体要求,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通过“大员上阵”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重点检查非煤矿山、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企业、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旅游、教育等行业领域。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化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各地和部门履职情况
各地、各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领导干部是否牢固树立了安全生产的“红线”理念,贯彻执行《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的情况;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取得实效。
    (二)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一线、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维护,重点设施安全距离,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两化”创建、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职业危害防治等基础工作是否依法依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巡查工作是否落到实处。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整顿,查处非法违法行为。(责任领导:黄钢。责任单位:安监局)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天然气、成品油输送管道专项整治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禁鞭区经营户取缔工作。(责任领导:黄钢。责任单位:安监局)
    3、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是否到位。(责任领导:姚红军。责任单位: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4、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车辆非法运输、非法载客和超载等非法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摩托车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责任领导:姚红军。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5、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责任领导:喻天存。责任单位:建设局)
    6、食品药品加工:食品药品加工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责任领导:谢冠林。责任单位:食药分局)
    7、教育、卫生:各级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校舍等教育领域安全监管情况。医疗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医疗卫生单位办公场所安全监管情况。(责任领导:李西平。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8、工业企业: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突出专用汽车行业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责任领导:尚志斌。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9、特种设备:锅炉、电梯、扶梯、压力容器、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的隐患排查情况。液化气、天然气充装站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城乡结合中小企业、小作坊非法使用“土锅炉、土器”的行为情况。(责任领导:谢冠林。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10、农业、水利:农机设施、农业生产过程中安全保护防范措施。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责任领导:曹远国。责任单位:淅河镇)
    11、淅和镇和城东工作局:淅河镇和城东工作局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淅河镇责任领导:倪绍峰  城东工作局责任领导:聂元林)
    四、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整改。从2014年8月份开始,各地各部门组织宣传动员,开展自查自改,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于2014年8月2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对辖区内、行业内各企业、单位做到全覆盖。各地各部门在2014年10月20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各单位都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行业检查督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行业监管职责划分,各有关部门或责任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的行业检查小组,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对本行业领域进行检查督促,对直接监管的单位要做到全覆盖,对行业其他单位做好抽检督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安委会督查检查。区安委会组织督查组对辖区内进行检查督查。由一名区级领导带队,开展全过程督查。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地、各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将有关情况每月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区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明确牵头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监督检查到基层。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编发简报专刊,反映情况、交流经验。
    (三)加强执法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加强全程监督,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附件: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组人员一览表
 
  2014年8月29日  
 
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组人员一览表
 

序号 责任领导 督查行业 牵头及配合部门
1 黄钢 非煤矿山 安监局
2 黄钢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安监局
3 姚红军 消防 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4 姚红军 道路交通 公安分局
5 喻天存 建筑施工 建设局
6 谢冠林 食品药品加工 食药分局
7 李西平 教育、卫生 社会事业局
8 尚志斌 工业企业 经济发展局
9 谢冠林 特种设备 经济发展局
10 曹远国 农业、水利 淅河镇
11 倪绍峰 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 淅河镇
12 聂元林 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 城东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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