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高新管办发〔2014〕8号
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单位:
现将《全区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6月25日
全区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努力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大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重点污染源环境治理,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促进“生态·产业新城”和“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及府河流域水质保护工作
1、重点做好淅河镇饮用水源地马鞍山水库水质保护工作。对水库水质进行取样监测;排查水库周边的环境安全隐患,对周围的工业、畜禽养殖业进行调查,对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及三级保护区内造成水质污染的企业、养殖场限期搬迁;对取水口周边的环境进行治理,建立防护网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牌,确保水库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2、加大对向府河流域排污的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对新成皮件、丰源纸业、同星农业、美亚迪精密电路、奥龙公司、犇星化工、晶星公司等重点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查处污染治理设施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导致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处罚利用节假日或夜间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着重做好空气质量改善工作
1、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重点对大力客车、厦工楚胜、奥龙汽车等汽车涂装行业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三得利肥业、茂盛生物、洪磷公司、源丰化工工业粉尘治理检查,督促其建设相应的废气治理设施,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对同星农业土城养殖场恶臭气体污染引起群众投诉的违法行为,督促其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并尽快组织验收。
2、切实加强建筑领域的扬尘管控。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场地、道路扬尘污染执法监管,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
(三)重点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处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重点开展对涉及重金属排放行业企业检查。全面摸清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底数,实现安全处置;重点排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品制造业、农药制造、多晶硅生产、皮革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面检查产危企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等基本制度执行情况,核实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和利用处理情况。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协调例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督查督办重点工作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检查、联合监督、联合执法、联合问责的工作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整治突出的环境问题。
环保分局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统一组织协调,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查企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等重点工作。
经济发展局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
建设局加强管理,积极推进城市重点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的扬尘管控。
工商分局负责对依法关闭或停产治理的企业变更、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对前置行政许需进行环保审批而未进行环保审批的项目不予注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监管,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和减少因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三)加大惩治力度及责任追究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给予最高限额处罚,并依法足额追缴排污费。
(四)加大宣传报道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召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启动前期宣传动员等工作。
(二)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9月1日之前,组织开展重点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排查,对企业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并责令问题企业在10月1日前整改到位。检查情况于9月1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督察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
做好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察考核迎检工作,根据市督察组提出的指导意见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总结阶段(11月)
对此次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详细地工作总结报告。高新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人:郑 方
电 话:0722-3287467
传 真:0722-3287468
电子邮箱:
附件1:全区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表
附件1:
全区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人 员 名 单
组 长:喻天存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彭 枚 环保分局局长
成 员:孙登斌 工商分局局长
张文俊 经济发展局局长
聂元林 城东工作局局长
谢成宏 建设局局长
谢华文 安监局副局长
余向东 农业局负责人
倪绍峰 淅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程子霖 环保分局支部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