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8299201/2022-0084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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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发文字号 | 随高新区办文〔2021〕25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15:55 |
编辑 |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审核 | 高新区 |
区内设、直属局(办公室),区所属事业单位,高新投公司,淅河镇所属企事业单位:
经党工委同意,现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随州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
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办发电〔2021〕6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清单>的通知》(随办发〔2021〕6号) 精神,结合随州高新区实际,现就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脱贫地区“四个不摘”要求,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二、选派工作原则
——坚持有序衔接、 平稳过渡。在严格落实脱贫地区“四个不摘”要求基础上,合理调整选派范围,优化驻村力量,拓展工作内容,逐步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县级统筹、 精准选派。 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则,由党工委、管委会摸清选派需求,统筹各级选派力量,做到科学搭配、优化组合、因村派人、精准选派。
——坚持派强用好、 严管厚爱。严格人选标准,加强管理监督,注重关心激励,确保选得优、下得去、 融得进、干得好。
——坚持真抓实干、 务求实效。推动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用心用情用力驻村干好工作,注意处理好加强外部帮扶与激发内生动力的关系,形成整体合力。
三、驻村类别和派驻方式
1.乡村振兴重点村。对美丽乡村示范村、组织振兴红色村、乡村治理示范村等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可采取“一带多”的方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对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按照常态化、长效化整顿建设要求,继续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 对此类整顿任务较重的村,可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3.省级集体经济扶持村。对“三级财政”扶持和省管党费扶持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4.其他村。根据淅河镇实际,对部分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作出选派安排。
四、选派人选标准
区内设、直属局(办公室),区所属事业单位,高新投公司,淅河镇所属企事业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工作作风实、身体健康的优秀干部担任驻村干部。坚持把政治素质标准放在首位,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应优先选派中共党员。
区镇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要注重从区镇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后备干部,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且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选派。
五、选派步骤
1.商定驻点村。区党群工作局、淅河工作局(农业农村局)根据不同类型村的需要,与派出单位协商确定驻点村和选派方式,确保力量均衡、规模适度。区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村力量主要派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的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组织振兴红色村、乡村治理示范村,及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等。
2.确定驻村人选。坚持应派尽派、精准选派,原则上区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均需选派人员驻村,一线医务人员、一线教职人员一般不安排驻村任务;人员不足的,从淅河镇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中择优选派。
坚持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由派出单位提出初步人选,区党群工作局会同淅河工作局(农业农村局)对上报人选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的,对选派人选进行备案;对审核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或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向派出单位反馈调整意见,确保人选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3.组建驻村工作队。派驻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及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等应同步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村,队长由第一书记兼任,队员原则上不得少于2人。各驻村工作队要根据不同类型村的需要,对人选进行科学搭配、优化组合,发挥选派力量的最大效能。
六、驻村职责任务
根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需要,结合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重点工作。
1.建强组织夯基石。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村组、进农户,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指导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推动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和“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发现和培养后备干部,帮助发展年轻党员、培育乡土人才、引导人才返乡创业。推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规范开展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承诺等党内生活。
2.巩固成果守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易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帮助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守住“两不愁三保障”底线,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助推产业促发展。认真开展村集体“三资”清理,从自然禀赋、地理位置、资源条件、产业基础等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广“公司+基地+集体+农户”等发展模式,拓宽思路、上准项目。建立第一书记产业基地,做好专家服务团对接联系工作。指导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稳妥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推动化解村级债务。
4.科学治理促和谐。指导编制村庄规划,参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支持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实体运行。大力推广村务协理员制度,让“党员发挥作用有舞台、群众参与治理有平台”。发挥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德治的教化作用,推动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
5.为民服务解难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民生实事,推进环境提升、道路整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民心工程,帮助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征地拆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经常走村入户,为困难人群排忧解难,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
6.忠诚担当转作风。找准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指导、支持和帮助作用,发扬钉钉子精神和“拼抢实”作风,与村“两委”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面对矛盾问题不回避、不退缩,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提高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做到帮办不代替、到位不越位。
七、驻村工作管理考核
1.加强考核评价。完善驻村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驻村工作情况纳入派出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区党群工作局及淅河工作局,对所辖区域内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工作队员、派出单位帮扶成效进行年度考核,及时反馈考核结果。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到期轮换、压茬交接,驻村干部期满考核由派出单位会同区党群工作局、淅河工作局进行。
2.抓好日常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淅河工作局统筹抓好驻村帮扶工作和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完善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召回等制度,区党群工作局会同淅河工作局(农业农村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调研督导、明察暗访,履行协调督促职责。派驻村工作队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制度,党工委管委会加强督导协调。建立驻村人员负面清单工作制度,对不胜任驻村工作的,由区党群工作局会同淅河工作局(农业农村局)提出召回调整意见,责成其派出单位及时召回并重新选派。
3.强化结果运用。区镇结合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情况,对区镇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驻村干部年度考核不占派出单位干部职工基数和优秀等次名额。驻村干部年度考核、期满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对于当年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对驻村工作队员及其派出单位有关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对于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对驻村工作队员予以召回调整,并取消被召回人员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派出单位和管理单位有关负责人、责任人予以问责。
八、组织保障
1.压实责任。淅河工作局、区镇各部门、高新投公司要高度重视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将其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纳入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区党群工作局、淅河工作局(农业农村局)具体牵头协调,建立协同推进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结合自身职能加强业务指导,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完善牵头单位负责制度。派出单位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所在村实行责任捆绑,每半年听取1次驻村工作汇报,党组织负责同志平均每季度到村调研指导、推进工作1次以上。
2.教育培训。通过岗前培训、集中轮训等形式,保证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原则上任期内至少参加1次区级以上培训。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必修课,加强乡村振兴政策、乡村治理能力、为民服务本领等内容培训,帮助驻村干部掌握基本政策,熟悉业务知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履职能力。
3.保障激励。驻村工作期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村,不占村干部职数,一般不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驻村工作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工作队员驻村交通补助为40元/天(派出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得发放交通补助),生活补助为50元/天,补助补贴费用由派出单位自行解决。驻村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落实体检、医疗等。强化驻村帮扶投入,各派出单位每年要为驻点村发展村级产业提供必要的项目、资金或物资等方面支持。淅河工作局结合实际,明确所属驻村工作队经费保障情况,并为各级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注意总结宣传驻村工作先进典型,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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