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8299201/2022-008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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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发文字号 | 随高新区办文〔2021〕35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1-09-23 16:10 |
编辑 |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审核 | 高新区 |
区内设、直属局(办公室),各派驻部门,高新投公司,区属事业单位:
《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9月17日
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推动殡葬改革,最大限度集约资源、保护生态、移风易俗,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办发〔2021〕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转观念、强基础、优服务,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保障和服务基本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我区殡葬管理趋于规范,服务设施基本建立,服务功能较为齐全,殡葬改革逐步深化,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众依法治葬办丧的意识显著增强。全域划为火葬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所有村(社区),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80%,全区遗体火化率达到100%,重点区域散埋乱葬坟墓得到有效治理。
三、主要任务
(一)依法推进全域火葬。根据《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依法推进全域火葬。
(二)规范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区民政局根据预先踏勘选址情况,编制高新区城乡公益性公墓布点规划。布点规划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报请同级或上级规委会批准后公开发布。淅河工作局、城东工作局所辖村(居)民委员会是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主体,村(社区)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由村(居)民委员会主导建设管理工作。所有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要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满足常住人口30年以上骨灰安葬要求,按照“占地小、碑卧倒、硬化少、绿化好”的标准建设,坚持节地生态,严格控制成本。
(三)办好公墓建设试点。2021年,淅河工作局在遵循布点规划的原则下,办好1-2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于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十四五”期间,规划的公墓全部建成,确保满足安葬需求。
(四)明确禁葬区。禁止在全区范围内耕地、“三沿五区”(沿高速路和公路干线、沿铁路、沿河道、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集中住宅区)等区域埋葬遗体、安葬骨灰、建造坟墓。
(五)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持续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加大对“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等行为的整治力度,杜绝出现违建墓地。开展散埋乱葬坟墓治理工作,对禁葬区内散埋乱葬坟墓实行易地迁埋入公墓,或就地采取“大改小”“立改卧”、再绿化等方式进行治理。治理模式不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注重方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六)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性,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淅河工作局、城东工作局要对火化后进公墓安葬的城乡居民依据有关规定给子适当补贴,鼓励和引导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提高惠民殡葬政策保障水平,逐步扩大政策覆盖面。
(七)推动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深化丧葬习俗改革,引导群众树立绿色、文明殡葬理念。推广在殡葬服务场所集中开展治丧、祭扫活动。禁止在城镇街道搭建灵堂、违规占道停尸治丧,禁止借丧葬仪式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在全社会形成厚养薄葬、节地生态、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
(八)加大殡葬联合执法力度。推动殡葬联合执法,重点加大农村地区殡葬执法力度,查处遗体应火化而未火化、骨灰装棺再葬、墓位面积超标、散埋乱葬等违规殡葬行为。禁止在火葬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建立健全殡葬服务机构随机抽查、年报制度,加强信用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遗体接运、冷藏等殡葬服务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区、镇(局)、村(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区民政局要牵头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组织实施、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等工作;纪检监察办公室要对党员干部在殡葬活动中违规操办和殡葬管理中不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党群工作局要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经济发展、财政金融、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大对殡葬改革、殡葬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民政、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依法查处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民政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少数民族、宗教场所和宗教界人士做好殡葬工作。
(三)加大保障力度。淅河工作局、城东工作局要落实殡葬管理服务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将殡葬管理服务、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等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从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中统筹安排保障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配套资金。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公益性公墓依法提供土地使用权。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深入宣传殡葬政策法规,普及科学知识,宣传文明节俭、生态节地、低碳环保的殡葬理念,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及时曝光负面典型,积极宣传引导,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殡葬改革,努力营造人人支持殡葬改革、全社会关心殡葬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党员干部引领示范。党员干部要带头推动殡葬改革,落实相关规定。党员干部去世后,要依法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用文明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治理散埋乱葬等示范行为,带动广大群众革除丧葬陋习。
(六)严格监督考核问责。淅河工作局、城东工作局要将殡葬改革作为党政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完善奖惩制度。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殡葬改革推进不力、散埋乱葬问题突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随州高新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随州高新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郭晓东 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付 敏 区党工委副书记
陈俊杰 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刘红申 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胡 川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刘德忠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龚晓波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党政办副主任
史朝霞 区党群工作局副局长
罗明灯 区政法办副主任
魏建业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周 勇 区民政局局长、淅河工作局(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爱莲 区财政金融局副局长
李其运 区住建局局长
聂元林 区城东工作局党委书记、局长
尹 兵 区国土分局局长
郑生辉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吕晓明 区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黄 涛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肖先超 区规划分局局长
张 勇 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 辉 区民政局副局长、淅河镇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周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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