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学费
范围: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中所有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地级以上的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标准: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每生学期1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
范围:具有中职学校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现行的国家助学金标准(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我省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对应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扣除涉农专业学生、连片特困地区和比照西部政策地区及林区农村学生)。
申请条件: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家庭子女;
2、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学生、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4、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
5、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库区贫困移民子女;
8、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