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通高中)
  • 发布日期:2022-12-01 15:29
  • 信息来源: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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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免学杂费

  范围:免学杂费对象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标准:省、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630元,收费低于此标准的按“收多少退多少”的原则进行免除。

  资助流程:符合受助对象的学生填报审核认定表,提供《扶贫手册》和学生《残疾证》、农村低保及农村特困供养证件和当年领取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款项证明(学校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办理免学费签领手续。

  二、国家助学金

  范围: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及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班。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举办者按照4%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标准: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具体标准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学期750元、1000元、1500元三档标准。

  资助对象:

  (一)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在评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对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评定:

  1.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残疾学生;

  3.低保户家庭学生;

  4.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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