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现将《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随州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全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打击违法行为,曝光违法案例,扎实推动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向基层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观看学习,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利用各种网站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二)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出台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湖北省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党政“一把手”要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要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要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推动全区贯彻落实“十五条措施”取得实效。把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和全区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稳控安全形势,着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宣传。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各部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四)精心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中旬,区安委会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开展“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利用好微信、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转发推送安全科普知识,形成全方位科普宣教格局。
(五)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各项工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发挥镇应急办的作用,深入村(社区),重点宣传防范山洪暴雨灾害、有限空间中毒、溺水、触电等安全知识,打通事故防范“最后一米”。
(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神农故里行”活动。“安全生产神农故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宣传报道要突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燃气安全集中治理、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以及劳务派遣违规用工,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等重点内容,采取座谈了解、随机采访、明查暗访、举报线索跟踪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真正形成威慑。各地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月期间要在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
(七)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拨打12350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
(八)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等群众性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企业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各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湖北省应急管理网络学院,组织职工观看网上安全警示教育展播活动。各地要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校园”“平安交通”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参加第三届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展示活动,鼓励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车站、商业街区、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突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活动主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到“六个一”:即学习一次安全生产法,掌握并落实7项法定职责、组织观看一次《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组织企业开展一次“查找身边隐患”活动、向职工大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企业职工观看一次安全警示教育片、参加一次“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并加入活动QQ群(657319579),于6月30日前报送安全月活动总结。各单位安全月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请及时报送。
联系人:孙彬,电话:3286976,邮箱:903642499@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3.“安全生产月”活动学习资源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活动进展情况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 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人次;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个; 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 )项; “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 )条。 |
开展“安全生产神农故里行”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神农故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安全月期间在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并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 |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 )场,参与( )人次; 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条;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项;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个; 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典型案例( )个。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推动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 | “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 )条,参与( )人次; “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 )条/份,宣传受众( )人次;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 )次,受众( )人次;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场,参与( )人次;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其他特色活动 |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 组织( )场/次,参与( )人次,宣传受众( )人次。 |
企业主要负责人“六个一” | 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一次安全生产法,掌握并落实7项法定职责、组织观看一次《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组织企业开展一次“查找身边隐患”活动、向职工大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企业职工观看一次安全警示教育片、参加一次“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 组织( )家企业,()个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 |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
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微信号 | ||||||
单位名称 |
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请于5月30日前将此表发至邮箱903642499@qq.com,并加入QQ群:657319579。
附件3
“安全生产月”活动学习资源
1.《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在“随州应急管理”公众号的【微互动】栏目点击【生命重于泰山】,学习收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及解说词。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7项职责
在“随州应急管理”公众号的【微互动】栏目点击【负责人安全职责】,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7项职责。
3.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在“随州应急管理”公众号的【微互动】栏目点击【安全生产15条】,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湖北省贯彻实施意见等内容。
4.安全警示教育片
(1)在“随州应急管理”公众号的【微互动】栏目点击【安全生产网络课堂】,可组织职工免费参加湖北省应急管理网络学院网上学习培训。
(2)可通过百度网盘共享下载相关资料组织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