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河林业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2024-01-1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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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河林业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淅河林业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淅河林业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淅河林业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淅河林业管理站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淅河林业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政策宣传。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2、资源管护。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淅河林业管理站是全额拨款的一类公益事业单位、设有编制人员4人,实在在编人员4人,聘用人员4人,退休2人。现有公车2辆,其中一辆处于资产处置中。

第二部分 淅河林业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85.51万元(上年收入总计64.37万元,同比增加21.14万元,同比增加24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51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绩效纳入预算核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85.51万元(上年收入总计64.37万元,同比增加21.14万元,同比增加24 %。 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绩效纳入预算核算。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6.55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及在职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58.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奖励支出和行政运行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74.5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7.97万元、津贴补贴4.84万元、奖金21.7万元、绩效工资8.08万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9万元、住房公积金6.4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03万、水电费0.05万、邮电费0.24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差旅费0.3万、维修(护)费0.3万、工会经费0.52万、福利费0.68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5.86万元)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2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1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或0万元。基本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绩效纳入预算核算;项目支出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81万元,比去年预算64.37万元增加2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1万元,比年初预算64.37万元增加21.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21.14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绩效纳入预算核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5.42万元,包括办公费2.03万、水电费0.05万、邮电费0.24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差旅费0.3万、维修(护)费0.3万、工会经费0.52万、福利费0.68万,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2.88万元、减少53%主要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份额比例0%;工程类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份额比例0%;服务类采购金额0万元,份额比例0%;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份额比例0%。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无变化金额,主要原因我站今年没有政府采购计划。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2024年初资产总额26.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为66.5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为26.94万元,本单位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9.56万元。固定资产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老旧,在2023年底购买一辆公务用车。旧的公务用车在固定资产处置中。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淅河林业管理站“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31万元,比上年减少4.72万元,同比减少341%,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事务。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比上年减少4.72万元,同比减少341%,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第三部分 淅河林业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站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支出表

    站无项目住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站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1.负责林业政策宣传。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2.资源管护。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3.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85.51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森林资源持续发展。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长期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依法林业安全生产安全事件处置率≥100%,林业统计和资源档案管理工作≥100%,野生动植物保护≥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国家标准、市要求。
效益指标:做好林业森林防火宣传、检查林业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发生区域性重大火灾、安全生产事故。指标设立依据是:省标准及市要求。
   年度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完成部省下达抽检任务≥100%,林业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检查≥90%,森林防火检查≥99%,林长制巡林≥95%,野生动物保护≥95%,古树保护≥9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标准、市要求。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负责林业政策宣传。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2.资源管护。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3.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85.51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森林资源持续发展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长期绩效目标:产出指标:依法林业安全生产安全事件处置率≥100%,林业统计和资源档案管理工作≥100%,野生动植物保护≥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国家标准、市要求。效益指标:做好林业森林防火宣传、检查林业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发生区域性重大火灾、安全生产事故。指标设立依据是:省标准及市要求。年度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完成部省下达抽检任务≥100%,林业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检查≥90%,森林防火检查≥99%,林长制巡林≥95%,野生动物保护≥95%,古树保护≥9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标准、市要求。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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