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含高新区)
  • 发布日期:2024-01-19 09:44
  • 信息来源: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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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随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19日在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随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财政形势,全市财税部门紧紧围绕中央、省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做好组织财政收入、保障重点支出、提升资金质效、防范化解风险、深化财政改革等重点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37145万元,为预算(调整后预算,下同)的100.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0861万元,为预算的101.4%,同比增长20.7%(税收收入完成391601万元,为预算的97.9%同比增长13.7%,税收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导致同比税收基数较低;非税收入完成219260万元,为预算的108.3%同比增长35.6%,非税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盘活国有“三资”一次性收入增加较多转移性收入1700748万元,为预算的101.1%;上年结余收入154708万元,为预算的89.2%;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70828万元,为预算的100%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429649万元,为预算的99.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9518万元,为预算的100.8%;转移性支出163487万元,为预算的99.4%;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06644万元,为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7496万元(主要是跨年度执行的中央、省拨项目资金和当年超收需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部门非税收入)。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07197万元,为预算的99.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46713万元,为预算的100%。收支相抵,结余60484万元(主要是跨年度执行的中央、省拨项目资金和当年超收需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部门非税收入)。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具体包括: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6525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税收收入113889万元,为预算的100%非税收入92636万元,为预算的100%

——转移性收入336392万元,为预算的99.7%,其中:返还性收入28518万元,为预算的100%;转移支付收入230761万元,为预算的100.4%;体制结算下级上解收入6090万元,为预算的100%;调入资金60023万元,为预算的96.7%;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00万元,为预算的100%

——上年结余收入39136万元,为预算的100%

——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5144万元(新增债券14165万元,再融资债券10979万元),为预算的100%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具体包括: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649万元(含中央、省级补助收入和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100%

——转移性支出81436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上解省财政支出3238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支出1805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995万元。

——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628万元,为预算的100%

3、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3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3121万元,为预算的88.8%主要是调入资金减少)。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3121万元,为预算的88.8%。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具体包括: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826万元,为预算的105.5%,其中:税收收入27533万元,为预算的99.7%非税收入5293万元,为预算的151.1%主要是罚没收入增加

——转移性收入40088万元,为预算的78.6%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未实现,导致调入资金减少),其中:返还性收入333万元,为预算的100%转移支付收入22806万元,为预算的182.9%(主要是结算补助收入和省重点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增加);调入资金16949万元,为预算的44.4%

——上年结收入207万元,为预算的100%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具体包括: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121万元(含中央、省级补助收入和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89.1%

——转移性支出6000万元,为预算的85.7%其中:上解支出6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3年,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11508万元,为预算的100.9%,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327542万元,转移性收入168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2054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05024万元。

2023年,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62666万元,为预算的101.2%,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519561万元,转移性支出84919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818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48842万元(主要是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下达较晚,暂未形成支出,需结转下年支付)。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89082万元,为预算的99.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93603万元,为预算的100.2%。收支相抵,结余95479万元(主要是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下达较晚,暂未形成支出,需结转下年支付)。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具体包括:

——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25561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6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187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807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45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2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专项债务对应专项收入320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836万元。

——转移性收入9461万元,为预算的94.2%,其中: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871万元调入资金659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47377万元,为预算的100%

——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6683万元,为预算的100%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具体包括:

——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164639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3274万元,其他支出6360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765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108万元。

——转移性支出10300万元,为预算的103%,其中: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300万元,调出资金10000万元

——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664万元,为预算的100%

3、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3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6271万元,为预算的56.8%主要是当年土地出让收入未实现)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6271万元,为预算的56.8%主要是土地收入未实现,支出同步减少)。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具体包括:

——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7261万元,为预算的46.5%主要是当年土地出让收入未实现),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18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73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39万元。

——转移性收入300万元,为预算的66.7%(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其中: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30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8710万元,为预算的100%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具体包括:

——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17307万元,为预算的100.3%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847万元,其他支出119万元。

——调出资金8964万元,为预算的25.9%(主要是当年土地出让收入未实现,调出减少)。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3年,全市社保基金收入715713万元,为预算的121.4%超预算较多的主要原因2023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中包含补收的2022年缴费基数调整差额及实施准备期结算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650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09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48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65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5667万元。

2023年,全市社保基金支出526819万元,为预算的102%,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808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72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60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077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8173万元。

全市社保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88894万元,累计结余696738万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3年,市本级社保基金收入89921万元,为预算的103.4%,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401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5109万元。

2023年,市本级社保基金支出64957万元,为预算的101%,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19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4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7324万元。

市本级社保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4964万元,累计结余11282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3年,全市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237万元,为预算的94%。全市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698万元,为预算的93.9%。收支相抵,结余539万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3年,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882万元,为预算的100.5%。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882万元,为预算的100.5%,其中:其他支出4650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9万元,调出资金422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五)政府债务情况

1、债务限额情况。省政府核定我市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270684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6809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538750万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83446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723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17228万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187238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5086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21522万元。

2、债务余额情况。2023年,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25943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9581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498524万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82160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438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17228万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17727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9143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81296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省政府规定的限额。

以上预算执行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上述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在市级决算办理、省财政结算批复后还会有所变化,我们将依法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全市财政部门全力克服财政运行面临的困难形势,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扎实做好稳增长、保民生、促发展等各项工作,有力支持全市经济社会稳中向好发展。

(一)积极组织收入,稳定财政运行一是加强收入征管坚持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克服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低迷、结构性减税降费因素影响,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6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0.7%。二是加强对上争资。抢抓重大政策、重大战略实施机遇,积极对上争政策、争资金2023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首次突破120亿元,同比增长23%再创历史新高。三是加强盘活“三资”全市压减一般性支出1.8亿元,统筹盘活闲置资金9.6亿元,清理盘活出让国有“三资”10.3亿元,用于兜牢“三保”底线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二)提升政策效能,激发发展动力一是全力落实惠企政策。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15亿元,惠及纳税人13万户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扩增至50项,兑现各类奖补资金3.87亿元助推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全力优化融资环境累计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注资4.25亿元,为1053家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7.46亿元,担保费率持续保持在1%以内。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风险分享机制,新增新型政银担金额16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1亿元,全面上线政采贷,为企业融资1.87亿元,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力扩大有效投资。全市争取政府债券资金38.61亿元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10亿元带动社会投资100亿元以上,支持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产,不断夯实经济发展底盘。全力释放消费潜力。发放惠民消费券2500余万元,直接动消费2.5亿元。全面落实出口退税和奖补政策,激励市场主体拓展外贸市场,拉动外贸出口115亿元

(三)加大民生投入,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始终保持在75%以上。筹措资金25.51亿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6726消除致贫返贫风险,新改建农村公路700公里,新建高标准农田17.7万亩,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片4个、示范村整治村209个,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村组全覆盖,乡镇污水治理位居全省前列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改善。筹措资金32.85亿元,落实好财政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新增幼儿托位1580个,编钟小学、文帝学校等投入使用,新增学位7620个,办学条件持续改善。组建教联体61个,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2234人次。筹措资金41.72亿元,支持稳就业,建成零工驿站59家、暖驿站30家,新增城镇就业2.1万人。社会救助标准十二连增,退休人员社保待遇持续提标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40元,职工医保门共济政策改革顺利落地,门慢特病种类增至37种,不断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961户,新建幸福食堂20家,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筹措资金30.13亿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60整治背街小巷43条、危房1.7万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56部,发放租赁补贴720户,新增停车位3468个,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1496公租房467,交付保交楼1255套,持续提升宜居环境。筹措资金25.58亿元,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妇幼保健院新院、曾都医院综合楼投入使用,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建7个县域医共体,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筹措资金2.88亿元,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全民健身行动,引导健康生活方式。成功举办癸卯年寻根节,28个项目集中签约,总投资额646.9亿元,打造文商旅融合的随州样本。

四)守牢安全底线,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坚决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两个优先顺序,争取省级调度资金44.07亿元,调度县市区资金31.55亿元,开设保工资专户,保障三保支出刚性兑付。二是严防地方债务风险。根据最新政策动向,制定一揽子化债计划,将化解措施具体化、清单化。加强政府债券全周期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积极应对到期政府债券偿还高峰,按时偿还政府债务本息24.2亿元,债务风险不断降低。三是牢资金安全底线。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重点民生资金预算执行、财会监督等专项整治行动,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四是守住生态环保红线。筹措资金3.77亿元,支持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空气优良天数302天,19个国控省控断面和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优良,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新增湖北森林城镇2个、森林乡村8,流域综合治理效果显著。五是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筹措资金32.6亿元,推进法治随州、平安随州、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等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管理质效一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压减和取消低效无效项目35个,压减资金5597元。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全年完成评审项目51个,审减资金1.52亿元,审减率12.68%。二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各模块全面上线,实现全覆盖直达资金管理不断扩面提速,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更加规范科学透明。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改进预算编制方式,引导预算单位谋项目、讲效益。三是完善区县财政体制。根据行政管理体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财政体制,确保正常运转。四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不断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优化预决算公开方式,实现地方人民政府网和省厅预决算公开平台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3年,全市财政运行保持平稳,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财税改革稳步推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依法监督、加强指导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和全市人民群策群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动能不足,房地产市场低迷,财政收入增长的难度越来越大;刚性支出只增不减,收支矛盾不断加剧,财政可持续性的压力越来越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逐年递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越来越大;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基础薄弱,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水平不高,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攻坚之年,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

(一)2024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保障重大政策落实;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部门收入预算管理,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强化预算评审和监管,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

2024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编制。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编制预算,加强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衔接,体现中央、省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与可用财力相适应。二是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安排三保支出不留缺口,强化三保支出全流程动态监测,确保三保不出任何问题。三是强化资源统筹。加强政府预算间统筹、财政资金与非财政资金统筹,更大力度盘活国有三资,千方百计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四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2024年市级各部门一般性支出项目一律压减10%以上,集中财力全力保障重大战略、重要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突出预算绩效导向,大力压减和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提升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能。五是加强风险防控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强化风险防控和分类处置,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加强对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项目支出的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提高财政可持续性。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综合考虑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和各项政策性收支增减因素,预计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我省相关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再将汇总的全市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1、全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2484090万元,比上年减少5.8%2024年收入中不含新增一般债券收入,剔除此因素后,可比增长0.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9726万元,转移性收入154871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749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8149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2404824万元,比上年减少1%2024年支出中不含新增一般债券支出,剔除此因素,可比增长6.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6448万元,转移性支出13513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324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9266万元。

2、市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569564万元,比上年减少6.2%不含新增一般债券收入,剔除此因素影响,总收入可比减少2.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565298万元,比上年增长3.4%。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266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具体包括: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22250万元,比上年增长7.6%

——转移性收入预计281820万元,比上年减少16.2%主要是部分转移支付是中央、省人代会通过后下达,暂未列入预算),其中:返还性收入28518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98259万元,体制结算下级上解收入8619万元,调入资金3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424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60484万元,比上年增长54.5%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再融资债券)收入预计5010万元,比上年减少80.1%主要是未包含2024年新增债券收入)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具体包括: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03430万元,比上年增长12.2%

——转移性支出安排50747万元,比上年减少37.7%主要是减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其中:上解省财政支出3635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支出14389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安排11121万元,比上年减少33.1%

3、高新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76380万元,比上年增长4.5%。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76380万元,比上年增长4.5%。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具体包括: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3711万元,比上年增长2.7%,其中:税收收入30109万元,非税收入3602万元。

——转移性收入预计42669万元,比上年增长6.4%其中:返还性收入333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6441万元,调入资金25895万元。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具体包括: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9780万元,比上年增长4%

——转移性支出安排6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上解支出6600万元。

(三)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619345万元,比上年减少23.7%2024年收入中不含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剔除此因素,可比增长18%),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419461万元,转移性收入1471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884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6329万元(再融资债券)。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546917万元,比上年减少17.5%(主要是不含新增专项债券支出,剔除此因素,可比增长5.6%),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71241万元,转移性支出5481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2085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2428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279394万元,比上年减少3.4%不含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剔除此因素,可比增长11.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254871万元,比上年增长31.6%(主要是结转的专项债券支出增加)。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523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具体包括: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7098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670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2729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5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专项债务对应专项收入21361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127万元。

——转移性收入预计259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595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95479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再融资债券)收入预计10332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具体包括: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8454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4796万元,其他支出6955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014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50万元。

——转移性支出安排22999万元,其中:调出资金22999万元。

——年终结余24523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安排47332万元。

3、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4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50032万元,比上年增长90.4%主要是划转商业用地收入增加)。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50032万元,比上年增长90.4%(主要是划转商业用地收入增加,安排的支出增加)。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具体包括: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4995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765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8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

——转移性收入预计7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77万元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具体包括: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621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6136万元,其他支出77万元。

——转移性支出安排23819万元,其中:调出资金23819万元。

(四)2024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2024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628073万元,比上年减少12.2%主要是2023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中包含补收的2022年缴费基数调整差额及实施准备期结算地方财政补助的一次性资金,导致上年基数偏高,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152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39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634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6231万元。

2024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57423万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251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68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304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4965万元。

全市社保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0650万元,累计结余762132万元。

2、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2024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68448万元,比上年减少23.9%主要是2023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中包含补收的2022年缴费基数调整差额及实施准备期结算地方财政补助的一次性资金,导致上年基数偏高,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9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480万元。

2024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6664万元,比上年增长2.6%,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74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182万元。

市本级社保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784万元,累计结余112598万元。

(五)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计为55952万元,比上年增长63.4%,主要是广水市、随县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2.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55443万元,比上年增长64.5%。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09万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8389万元,比上年减少5.6%,其中:利润收入8233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55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8389万元,比上年减少5.6%,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万元,其他支出3238万元,调出资金515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四、2024年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全市预算安排重点围绕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民生福祉改善、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支出,具体安排情况为:

一)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筹措资金13亿元,支持实施工业强市三大行动高质量推进供应链建设,推动专汽产业向新能化、智能化、网联化转型,带动汽车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扎实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链式升级行动,加快“两香一油”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精心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支持科技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汇聚更多创新资源,推动产业创新完善鼓励和引导消费财税政策,提升消费能力,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新型消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实施惠企政策,提升发展软实力

(二)支持民生福祉改善筹措32亿元,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改善县域高中基本办学条件和本科高校建设完善高质量教育体系。筹措41亿元,实施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就业创业,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加快养老托育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支持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织牢扎密社会保障网。筹措29亿元,完善租购并举的保障性住房制度积极落实购房补贴政策,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筹措23亿元,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抓好一老一小健康服务,推进医养融合,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筹措2亿元,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支持文体农旅深度融合,推进五大休闲度假区建设,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精神文化需求。筹措33亿元,支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随州。

(三)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花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多方筹资90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筹措资金32亿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和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乡村合作公司提质增效,提升联农带农水平不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支持和美乡村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不断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强县工程,打造更多镇域小老虎支持县域经济争进百强、争先进位,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四)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筹措资金3.1亿元,深入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守牢流域安全底线。一体化推进水土气音矿共治,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支持融入襄十随神城市群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筑牢鄂北生态屏障。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推动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提升美丽随州、绿色随州、健康随州水平

五、完成2024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优化收入质量。建立健全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抓好入库协调督办,坚持依法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不断提高收入质量。继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大清理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地方可用财力,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中央和省转移支付政策调整动态,抢抓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调整的机遇,精准对接,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优化发展环境。聚焦实体经济发展面临的痛点、难点、堵点,组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包,精准施策,对症下药。一是优化政策环境。坚决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加大全市产业类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更加有效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市产业加快优化升级。在强化政策协同发力上下功夫,使财政惠企政策与金融、产业、科技等政策保持取向一致、同频共振,放大组合效应,形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合力。在保持政府债务风险稳定可控原则下,继续争取发行适当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券,合理保持政府投资规模,发挥好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二是优化融资环境。完善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高担保机构运行效率,着力解决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三是优化服务环境。全力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优化支出结构。牢牢坚持量入为出,更加注重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一是把该压的坚决压下来切实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和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清理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可以省的钱都省下来,不该花的钱一分都不乱花,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把该保的坚决保到位。坚持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健全和落实分级责任体系,研究建立范围清晰、标准明确、动态调整的“三保”清单制度,完善基层财政运行监控,做好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筑牢兜实“三保”底线。三是把该补的坚决补起来。紧紧抓住“不平衡、不充分”这个主要矛盾,集中财力逐步补齐重大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发展、民生保障改善、乡村振兴战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的短板,推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四)优化理财机制。一是推改革。继续对标对表中央和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决落实各项改革举措,着力构建财政管理精细化、预算支出标准化、拨付流程规范化、市县预算一体化的管理格局。二是提绩效。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链条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抓统筹。进一步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与政府债务计划一体化编报机制,从各类收入、存量资金、单位资金、转移支付、债券资金等方面加大财力综合运筹力度,聚“散钱”为“整钱”,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四是防风险。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健全化债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深入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财政行稳致远。五是强监管。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市人大要求,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认真听取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代表委员关切,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积极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强化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加大财政预决算、预算绩效、政府债务等信息公开力度,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各位代表:2024年预算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扎实做好2024年的预算执行和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24年预算目标,为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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