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1)整改情况公示
  • 来源: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发布时间:2022-09-14 14:36
  • 审核: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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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报送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台账资料的通知》(201982日印发)要求,现将我区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1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 反馈问题

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座谈交流和下沉走访等发现,随州市一些领导干部谈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就强调随州市地处鄂北岗地干旱少雨且无客水、位于大气南北传输通道等客观条件制约,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大、困难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争先进位、克难奋进意识不足。

二、 整改目标

强化领导干部环保意识,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责任,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争先进位、克难奋进意识。

三、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思想引领,学习优先工作机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等纳入党工委、管委会重要学习日程,进一步筑牢各级党员干部绿色发展理念。

2、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原则上党工委、管委会和淅河镇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3、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随州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和《随州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健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区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4、强化宣传引导,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生态保护工作进展成效,不断弘扬生态文明建设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有关生态环保工作讲话纳入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习内容;

2、落实会议研究制度,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淅河镇均每月会议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3、已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全区2021年底目标考核内容并完成了考核;

4、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作用时均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对违反环保规定的“一票否决”;

5、区网站开辟环保督察工作专栏,时时更新环保工作相关进展信息,所有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销号前均在区门户网站向公众公示,并已将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在区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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