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什么: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依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给予最低生活政策标准:
全市从2025年7月起执行社会救助标准如下:
1、城市低保保障标准:随县617元/人/月,广水市628元/人/月,曾都区、随州高新区750元/人/月。
2、农村低保保障标准:随县615元/人/月,广水市586元/人/月,曾都区、随州高新区713元/人/月。
政策标准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适时进行调整。
临时救助是什么:
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申请成功后有什么好处?:
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本地户籍居民;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人民政府规定的。
临时救助申请条件: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搜索并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社会救助“一件事”“提交相应材料进行在线办理。
线下办理: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常见问题:
1、 城乡低保有名额限制么?什么样的家庭才能纳入城乡低保?
答:城乡低保没有名额限制,符合条件应保尽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2、 残疾人都能纳入低保吗?
答:(1)对于困难残疾人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规定程序以家庭为单位纳入低保范围;
(2)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可以个人为单位申请纳入低保。
(3)其他一般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可以个人为单位提出低保申请,收入和财产符合条件则可纳入低保。
3、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答:(1)由审批机关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依法将其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系统,并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开;
(2)情节严重的,处以骗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咨询渠道:
窗口地址:随州市编钟大道8号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9号窗口
咨询电话:0722-3286209 0722-3588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