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有什么用:
其目的是为了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申请对象条件:
户籍在高新区行政区域内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要件。
办理流程:
1、申请及受理
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或者代办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填写《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如申请人在外市或外省居住,调查人可通过网络视频进行调查核实,需留存视频资料。村(居)民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和调查核实结果,提出审核意见。
2、审核及公示
镇(街道)对村(居)民委员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根据复核意见,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名单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镇(街道)上报区民政部门审批认定。
3、审批
民政部门对各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发放
高龄津贴按照当月审批当月享受的原则,按季度以银行借记卡形式发放给申请人本人。
相关事情:
发放标准:
1. 80-99周岁的老年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
2. 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申请材料:
1. 《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2寸彩色照片3张;
4. 申请人银行卡或者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5.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办授权书一份。
政策依据:
《随州市民政局 随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随民发〔2020〕11号)
互动交流:
高龄津贴户籍迁移后还能享受高龄津贴吗?
答:1、高龄老年人迁移户籍后,应到原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办理高龄津贴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和审批档案一并交由迁入地村(居)民委员会。迁入地村(居)民委员会重新进行核实并报上级审批,审批后自户籍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高龄津贴。
2、享受高龄津贴人员身故或户籍迁出本市,次月起停止发放高龄津贴。
咨询电话:0722-328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