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区推进“免证办”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3-08-28 15:15
  • 信息来源: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审核: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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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随州高新区推进免证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随州高新区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5

随州高新区推进“免证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举措》,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提升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和行政执法检查等领域应用水平,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力度推进证照(证明)电子化进程,开展电子证照应用供需对接,依托数据归集和共享,全面推进减证便民、无证利民,提升电子证照(证明)服务能力,积极探索证照(证明)应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应用为导向。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目标,切实解决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突出问题。

坚持依法清理。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数据共享等办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以及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证明事项,予以取消。

坚持服务优先。要以满足群众需求和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困扰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把该减的减下去,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坚持协同推进。区、镇、村(社区)统一部署,同步推进,上下联动。注重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叠加效应,形成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等事项时,需要提供的由行政机关颁发的证照、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本方案所称免证办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是指全区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时,无需申请人再提供纸质证照或到相关单位开具证明,而是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免提交。

三)工作目标

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鄂汇办随州旗舰店”APP服务、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支撑平台,多渠道推进“免证办”,探索电子证照(证明)对社会应用的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区、镇级覆盖,试点推进向村(社区)的延伸,全面推广免证办场景。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支撑服务平台建设

加强电子证照(证明)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电子证照制发、数据共享、部门核验能力。实现与省证照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部门业务审批系统、社会化应用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数据的实时汇聚和上传,保障电子证照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信息系统业务数据互通共享、同步更新。依托“鄂汇办随州旗舰店APP实现掌上亮证,构建电子证明信任价值体系和电子证照(证明)线上服务体系。(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8月中旬前完成)

二)加强电子证照(证明)制发和数据汇集

在前期电子证照工作基础上,全面梳理各地各部门可制发的电子证照(证明)清单,主要包括能够证明拥有主体身份、资质、资格或权利的各类批文、证件、执(牌)照、鉴定报告、证明材料等凭证类文件,向市电子证照(证明)库归集,实现证照(证明)模板的标准化、统一化制作。建立健全证照(证明)数据长效汇集机制,做好证照(证明)的认领录入工作,确保已归集的证照(证明)数据全面、完整、准确、更新及时。(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8月中旬前完成)

三)确认“免证办”事项清单

各地各部门立足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所承担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行政执法检查等领域所需电子证照(证明)事项清单,并能够利用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替代取消的,形成本部门《免证办事项清单》,由同级大数据管理部门汇总形成《免证办事项清单》,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将具备条件的事项清单发布到随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并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8月底前完成)

四)规范“免证办”办事流程

各部门要根据免证办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和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规程、办事指南,及时对外公布,接受办事群众监督。要持续规范电子化归档,在事项办结后连同办理结果实时归集,固化形成电子档案,将电子档案作为电子证照(证明)库的有效补充。(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8月底前完成)

五)分类推进“免证办”实施

1.推动数据共享,减掉一批证明。强化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组织政务服务审批单位优化有关业务流程、调整办事指南等,完成有关业务系统改造,实现电子证照(证明)线上共享、线下亮证和社会化便利应用。拓展社会化领域,鼓励提倡全区各各部门单位、企业、学校、医院提报电子证照(证明)应用需求,在保证数据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开展电子证照(证明)的社会化应用。(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9月底前完成)

2.落实告知承诺,承诺一批证明。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证明事项,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9月底前完成)

3.实施部门核验,核验一批证明。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办理制度,对能通过部门间核验的,畅通核验渠道,设定部门核查约定书,通过市电子证照(证明)共享服务平台、实地调查核验等方式进行。(区服务中心牵头,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9月底前完成)

六)推进向基层的延伸与社会化拓展

全面推进区、镇级覆盖,试点推进向村(社区)的延伸。加强镇证照(证明)归集,在市级统筹下打造“一站式”电子证照(证明)应用服务平台。(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9月底前完成)

水、电、气、教育、医疗卫生等其他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督促指导所属行业、系统公共服务机构开展证明梳理和清理,确保同步推进,按时完成。(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9月底前完成)

七)发布“免证办”事项清单

管委会核准后,通过随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免证办”事项清单,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9月底前完成)

八)推进“免证办”服务常态化

1.坚持服务优化常态化。凡是采取以个人承诺方式取消的证明事项,加强后续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坚决防止出现“开具证明方停开、办事环节仍要、群众办事更难”的现象。推进审批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深化高频事项“一链办理”,通过一表申请、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网上办理等多种方式,持续推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优化审批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2.畅通投诉监督渠道。通过多种渠道公布随州高新区免证办工作投诉监督方式,公开受理企业和群众关于证明事项办理方面的投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3.加强信用监管。依托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力度,依法建立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对存在不良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避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区经济发展局牵头,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四、完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推动全区“免证办”工作,动态调整全“免证办”事项清单,指导、协调和督促调度各项工作部署,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优化业务流程,调整办事指南等相关工作。各牵头部门单位负责具体推动本领域工作,制定实施工作落实方案。

二)强化要素保障。对政府资金支持的电子证照应用项目,在项目评审验收中要把电子证照应用成效作为重要内容。围绕电子证照应用所涉及的业务、管理、技术、制度、安全等重点领域,统筹政府、企业等资源,为试点工作提供人员保障。

三)强化督促检查。通过随机抽查、定期调度、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或者在工作完成后,仍向企业和群众违规索要证明材料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强化安全保障。各地有关部门要构建数据质量保障机制,保证证照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切实强化技术保障,做好电子证照生成、存储及应用的全流程监管,及时提供可核查的完整信息,确保电子证照应用安全可控。

五)强化推广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推广批文、证明、鉴定报告、申请书、承诺函等凭证性文件的电子化应用,不断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水平。对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要加大宣传,加强“掌上亮证”应用推广,对已成熟实现电子应用的及时进行社会公示。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本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证照应用,深入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广泛收集群众、工作人员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对电子证照应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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