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高新区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9-15 19:36
  • 信息来源: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审核: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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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部门,高新投公司: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随州高新区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9月  日

随州高新区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方案

为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保护“一揽子”政策措施真正落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转发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2〕87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市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完成我区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流出问题整改任务,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决策部署,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扛牢耕地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整改目标

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的原则,结合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对我区2021年度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过程中的流出问题,开展逐图斑逐地块排查,对于不合理的耕地流出问题,限时整改,确保高新区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工作部署

(一)第一阶段:全面排查(7月8日-8月10日)。淅河镇、城东工作局要对照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下发的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流出情况统计表开展逐图斑逐地块排查。对不符合流出要求的,应逐地块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对于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无需整改的,逐地块提交照片、影像等举证材料。

   (二)第二阶段:分类整改(8月11日-11月30日)。淅河镇、城东工作局要在11月底前按照整改方案全面完成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确保耕地一分不少,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金融局、区综合执法中心要统筹做好辖区内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各项工作,对辖区内耕地不合理流出数量较多的村(社区),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整改工作。通过五种方式找回耕地:一是就地恢复耕种;二是异地落实“进出平衡”;三是完善建设用地备案等相关手续;四是对违法问题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后,该就地恢复耕种的就地恢复耕种,该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补办建设用地手续;五是涉及大棚房、违建别墅、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的按照相关政策或者规定予以处理。

   (三)第三阶段:台账管理(12月底前)。淅河镇、城东工作局要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并建立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对整改图斑逐地块开展实地核实确认,按照“整改一宗、确认一宗、举证一宗、销号一宗”的程序压茬推进,确保年底前完成2021年度所有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顺利实施,管委会成立高新区耕地流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冯文华同志任组长,管委会三级调研员柳凯同志任副组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金融局、区综合执法中心、淅河镇、城东工作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尹兵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督促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及具体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具体责任人,承担本地本部门整改方案制定实施、整改落实等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高新区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推动落实,分管负责同志及具体负责同志要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制定详细的落实计划,将工作层层分解压实,建立整改台账,周密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防止造成社会负面影响。

(三)加强统筹协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金融局、区综合执法中心、淅河镇、城东工作局等部门要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淅河镇、城东工作局要切实担起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区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耕地“非粮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核实耕地流入林地、园地、坑塘水面情况,并督促指导耕地流向林地、园地、坑塘水面等问题的整改工作;区财政金融局要加强经费保障;区综合执法中心配合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做好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自2022年8月15日起每半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联系电话:0722-3584722,邮箱:241697956@qq.com。

(四)严明工作纪律。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敢于较真碰硬,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立行立改。管委会将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对工作推进缓慢、整改不力而影响高新区耕地面积减少的相关部门及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情形发生。

(五)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专项核查整改行动为契机,做好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对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实行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严禁越过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附件:随州高新区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

随州高新区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清单

    高新区2021年与2020年相比耕地减少(流出)4145.7亩,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419.3亩,图斑数总计705个。

一、因农业结构调整,耕地转为林地118个图斑,面积:1243.53亩。其中淅河镇115个图斑,面积:1227.49亩;城东工作局3个图斑,面积:16.04亩。

整改措施:淅河镇、城东工作局根据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下发的各村统计表、位置图斑逐一进行核查,建立整改台账,分类进行整改,对较易恢复的用材林树种、绿化树种等(幼苗)由淅河镇、城东工作局督促当地村(社区)拔除、移栽,并恢复耕地种植条件;较难整改的用材林树种、绿化树种等(成材树木),由淅河镇、城东工作局组织村(社区)督促企业个人自行砍伐、移除;对不愿整改的,区综合执法中心配合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委托的专业队伍进行砍伐、移除,并恢复耕地种植条件。

责任单位: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区综合执法中心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

二、耕地转为园地8个图斑,面积:257.36亩。

整改措施:由淅河镇政府组织各村(社区)督促企业个人自行砍伐或者进行果粮套种,对不愿整改的,区综合执法中心配合淅河镇委托的专业队伍进行砍伐、移除,并恢复耕地种植条件。

责任单位:淅河镇、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综合执法中心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

三、耕地转为坑塘水面287个图斑,面积:991.9亩。其中淅河镇283个图斑,面积:970.67亩;城东工作局4个图斑,面积:21.23亩。

  整改措施:淅河镇、城东工作局组织各村(社区)对转为坑塘水面的进行填平或者恢复耕地种植条件

责任单位: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

四、设施农业用地建设62个图斑,面积:92.52亩。

整改措施:对符合办理设施农业建设用地条件的区农业农村局、淅河镇要按照规定尽快补办相关手续,有合法用地手续的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进行举证上报,对擅自在承包地搭建养殖棚和未经批准先行建设的由淅河镇组织企业或个人恢复为耕地,拒不整改的由区综合执法中心配合淅河镇强行拆除。

责任单位: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

五、因村村通工程增加或农村道路拓宽,耕地转为农村道路和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占用耕地问题图斑35个,面积64.39亩。耕地转为农村道路23个图斑,面积:31.13亩;耕地转为沟渠6个图斑,面积:27.72亩;耕地转为水工建筑(沟渠、泵站)6个图斑,面积:5.54亩。

    整改措施:若确定无法拆除复耕到位,要在8月底前汇总具体图斑,落实“进出平衡”。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区农业农村局、淅河镇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

六、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图斑195个,面积1483亩。其中:城镇工矿用地占用耕地74个图斑,面积:1175.15亩(淅河镇45个图斑,面积:766.54亩;城东工作局29个图斑,面积:408.61亩);农民建房占用耕地28个图斑,面积:20.02亩(淅河镇25个图斑,面积:18.27亩;城东工作局3个图斑,面积:1.75亩);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耕地93个图斑,面积287.83亩(淅河镇90个图斑,面积276.28亩;城东工作局3个图斑,面积:11.55亩)。

整改措施:转为建设用地的,未经地方批准进行建设的,必须拆除复耕;已经地方批准报部备案的,不需整改;已经地方批准未报部备案的,要提供材料进行举证,若认定通过,还需要落实“占补平衡”。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

七、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高新区(淅河镇)永久基本农田图斑数总计310个,面积为1419.3亩。其中:因农业结构调整,转为林地646.27亩、园地37.3亩、坑塘水面687.35亩、设施农业建设占用22.01亩;农民建房占用基本农田10.9亩;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占用2.59亩;农村道路拓宽占用12.88亩。

整改措施: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林地、园地、坑塘水面等,采取砍伐、移除、填平等方法坚决、彻底复垦到位,恢复耕地种植条件。

责任单位:淅河镇、城东工作局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

八、对以上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林地、园地、坑塘水面、设施农业建设用地等)问题。

整改措施:短期内确实难以恢复成耕地的,8月底前统计上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负责牵头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实施,区财政金融局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金融局、淅河镇、城东工作局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

九、因自然灾害导致水土流失、河流水位上升占用13亩,不需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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