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直各部门:
经管委会研究,现将《随州高新区2021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5月22日
随州高新区2021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方案
根据国发〔2017〕54号、鄂政办发〔2018〕11号等件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制定2021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巩固拓展脱贫坚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而要,将整合资金用于农村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并突出产业发展重点实现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有效衔接,巩固提高。针对贫困户等不同扶贫对象的特点与需求,以产业扶贫和异地搬迁为重点,分类设置到村到户项目和体现贫困群体意愿、带动减贫的重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振兴乡村,统筹推进。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统筹资金支持高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三、统筹资金的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中央层面主要有: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四、统筹使用规模
2021年计划统筹使用涉农资金1836.4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区级预算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及区级预算的乡村振兴规划编制资金。统筹使用涉农主要用于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贴息、雨露计划,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防贫保,基础设施建设及乡村振兴规划编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高新区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和督办检查等工作。区直各相关单位、淅河镇也要成立专班,专人负责,抓好协调和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的统筹性、实效性、持续性,确保既定的任务、目标和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审核、申报、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严格实行“问责制”。各部门要在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扎实推进。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区镇发展规划的衔接、方案评审和年终考核,区财政部门负责配合项目申报和项目资金管理,区直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接项目规划、申报和实施,淅河镇、城东工作局负责组织、协调、配合等工作,会同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三)突出绩效,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区级考核、考评、验收机制,以考核、考评促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发挥财政资金引领、示范、拉动效应。财政、审计、监察及各主管部门要发挥监督作用,加大对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跟踪检查力度,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各单位(部门)年度综合考核范围,确保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和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随州高新区2021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