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情况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8-26 14:17
  • 信息来源: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审核: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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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鑫隆养猪专业合作社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及相关条款,现将涉嫌冒名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5日,公示期内,对拟撤销冒名登记(备案)事项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反馈,视为无异议。

 异议书面材料寄送地址:湖北省随州市编钟大道8号随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大厅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722-3588166   32373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涉嫌冒名登记时间

涉嫌冒名登记事项

93421300MA4CYOQG7X

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鑫隆养猪专业合作社

2008520

负责人、成员

设立

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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