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8299201/2022-6636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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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发文字号 | 随高新区管办文[2022]23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19:20 |
编辑 |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审核 | 高新区 |
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部门: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随州高新区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随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10月7日
随州高新区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整治
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第五巡查组《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查“回头看”工作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随巡办〔2021〕34号)文件要求,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规范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和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决定成立随州高新区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开展全区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取缔非法经营,规范市场行为,加强环境保护,打造公正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营商环境,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把好建设工程安全关、质量关。
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冯文华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吕晓明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尹 兵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筹备组组长
张 勇 区综合执法中心筹备组组长
黄 涛 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李其运 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周 勇 淅河镇党委书记
聂元林 城东工作局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建设局,李其运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和依据
1. 整治范围:凡在高新区范围内,未依法取得土地、规划、环保、营业执照和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等批准手续,以及不符合《随州市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要求的预拌混凝土企业(不含沥青搅拌站)均在此次整治范围内。
2. 整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湖北省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
四、责任分工
淅河镇政府、城东工作局:负责对辖区内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排查,制定本辖区整治方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按规定时间整治到位。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负责对全区范围内重点整治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规划手续进行核查,对未办理规划手续的,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区综合执法中心:负责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移交的无规划手续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查处并拆除。
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范围内重点整治的预拌混凝土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核查,对无环评手续或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依法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区范围内重点整治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核查,对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责令改正。
区规划建设局: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汇总各单位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管委会上报整治工作进度和结果;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的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清单台帐,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负责对预拌混凝土企业专业承包资质进行核查,对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全区在建工程使用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监管,杜绝无资质和不合格混凝土流入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五、工作步骤
(一)摸底核实阶段(完成时限:2022年10月15日—10月31日)。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范围内的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建立清单台帐,拟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二)整治查处阶段(完成时限:2022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核实情况,按照整治要求和责任分工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范围内的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全部停建停产,并依法查处、拆除。
(三)总结销号阶段(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各单位将整治情况和相关佐证资料报送区规划建设局汇总,区规划建设局对各地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专项整治报告,报送至管委会。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齐抓共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任务措施,确保整治目标按时完成。各单位要落实1名分管领导、1名联络员,专项负责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强大整治合力,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取得成效。
(三)精心组织,严格执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大查处惩治力度,对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依法采取关停拆除等强制措施。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巡查,一经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的企业,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时予以查处,确保整治范围内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不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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