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02HB202109290092、02HB202109300053) 整改情况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5-25 10:23
  • 信息来源: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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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及办结销号程序的通知》(2021324日印发)有关要求,现将我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02HB202109290092、02HB202109300053)情况公示如下: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编号D2HB202109290092交办信访件反映问题:随州市开发区随州市齐星公司(生产汽车)油漆味大,气味刺鼻难闻,居民无法开窗;健民药厂气味扰民。

编号D2HB202109300053交办信访件反馈问题:随州市高新区交通大道健民药厂生产异味扰民。湖北齐星集团生产时油漆异味扰民。

由于上述事项信访人反映的对象和内容均相同,我区合并进行了办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齐星公司、健民药厂,全称分别为:湖北省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2021年9月30日、10月1日,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先后湖北省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湖北省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汽车车身生产线正在生产,每天生产驾驶室约200 台,底漆、中漆、面漆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大型压力容器罐式车生产线正在生产,每月生产量约20 台,配套建设的布袋除尘设施、活性炭吸附设施正常运行。

该公司厂区内有一条旅居车(房车)生产线正在生产,每月生产量约20 台,建有喷涂房两间、打磨房三间、修整房一间。经详细核实,该生产线项目为湖北汉新特种汽车制造装备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湖北省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湖北齐星汽车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位于同一个厂区内)生产线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喷涂废气仅采用吸附棉吸附处理工艺,处理效果不佳,车间周边能闻到油漆味道。

(二)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时片剂、胶囊、颗粒剂等产品正在生产,前处理工序、外用药等产品未生产,智能制造基地建设与扩产升级项目已建成但未投产。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采用钢结构+污水反吊膜的方式对污水站原水池、曝气池、二沉池等设施进行了加盖封闭。对药渣集中堆放处采用活动布帘进行遮挡。全厂易产生臭味的炒灸车间、提取车间、污水处理站、药渣堆放点等处虽然采取了封闭、遮挡等措施,但由于未对废气集中收集治理,上述点位的废气仍会逸散出来,现场能闻到中药味道。

三、采取的措施

(一)湖北汉新特种汽车制造装备有限公司经调查核实,产生油漆异味的为湖北汉新特种汽车制造装备有限公司旅居车(房车)生产线。针对该生产线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未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我中心一是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迅速办理相关审批、验收手续,二是对其违法行为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依法报市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

(二)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针对该公司废气治理不彻底产生异味问题,我中心督促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现场排查后编制了《废气除臭技术方案》,投资353万元对全厂废气收集治理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四、处理和整改现状

(一)湖北汉新特种汽车制造装备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8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湖北汉新特种汽车制造装备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随环罚字〔2021〕16号),该公司于2022年3月缴纳了罚款。2022年4月29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旅居车(房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随环高审〔2022〕10号),2022年5月21日通过了自主验收,并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示。目前,该公司旅居车(房车)项目涂装工序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要求委托湖北省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涂装生产线进行,湖北汉新特种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原涂装车间已停止使用。

(二)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该公司废气收集治理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2年1月份完工投入运行,并开展了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和验收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气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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