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1-07 08:48
  • 信息来源: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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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 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 )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事关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事关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事关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政治站位,遵循教育规律,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引导,强化各方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优化服务保障,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落地见效。

  二、明确工作目标

  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政府主导、多方联动,统筹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 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突出重点任务

  1.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学校育人功能,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强化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方式,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改进考试评价办法和学生成绩呈现方式,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深化高中招生改革,优质普通高中8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深入推进"县管校聘"和学区化治理、集团化办学,促进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

  2.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作业统筹,坚决按要求压减作业总量、时长,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落实情况纳入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组织责任督学采取校园巡查、推门听课、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定期到学校督导,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3.全面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一 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同时统筹社区和各部门组织的课后托管项目和志愿服务项目,吸纳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不断丰富学生课后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各地要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保障课后服务经费。

  4.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依法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组织全面排查,由备案改为审批,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对非 学科类培训机构,相应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对学科类培训机构上市、融资投资、资本运作等行为的监管。

  5.严格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落实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超标超前培训、 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等突出问题。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常态运营监管,坚决禁止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坚决查处利用不规范格式合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各地要统筹做好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  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四、强化部门职责

  "双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众多利益群体,要做到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协调配合。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配合教育、通信管理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为中小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落实"双减"协调机制专门工作机构和编制;发改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 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标准,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试点地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人社部门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政法部门要做好相关维护和谐稳定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管理、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消防、抗震、安全设施设备的监管;通信管 理部门要加强对线上培训机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监管;地方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等部门负责指导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投资、上市等行为;体育、文旅、科技等部门会同市场监管、教育部门抓好体育、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有关工作;妇联等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办好家长学校,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共青团、民政、科协、体育、文旅等部门统筹利用行业资源,会同教育部门做好课后服务有关工作。

  五、精心组织实施

  1.加强党的领导。各市、州、县党委和政府要把"双减" 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措施,确保"双减" 工作落实落地。要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创造性。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机制,建立 "双减 "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3.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形成警示震慑。各地要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

  4.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强 "双减 "政策的正面宣传,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省直有关部门、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迅速组织清理整顿,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8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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