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高新区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的方案(第一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8-08 16:17
  • 信息来源: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审核: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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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部门:
    《随州高新区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的方案(第一批)》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随州高新区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的方案(第一批)

    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确保全区扶贫攻坚“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目标的实现,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统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以区为主体,创新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全区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基本原则
    一是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二是全面统筹、区为主体;三是瞄准贫困、精准施策;四是权责对应、激励约束;五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统筹范围
    统筹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区到村到户到人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涉农项目及非农项目(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等)、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跨年度资金)、存量资金及增量资金等。具体包括:
(一)用于扶贫开发的财政扶贫、以工代赈、革命老区等资金以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
(二)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土地整治、农发项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农村“一事一议”奖补、现代农业、农村公路(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村卫生室等建设资金;
(三)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技推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等资金;
(四)用于生态环境建设的绿满荆楚奖补、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造林补贴、经济林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等资金;
(五)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教育、卫生、文化等资金;
(六)用于民生的农村低保、五保户供养、危房改造、扶贫搬迁、惠农补贴新增和集中使用部分、新型农民培训等到村到户资金;
 (七)产粮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等奖励资金。
    四、统筹资金规模及投向
    2019年,第一批计划统筹财政资金3375万元支持精准扶贫,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三保障”(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资金统筹工作由高新区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统筹办)负责资金整合、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协调和落实,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完善统筹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引领统筹、重点项目主导统筹、奖补资金引导统筹、民生投入重点统筹,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精准扶贫。二是健全运行机制。统筹资金用于扶贫攻坚项目实行“五制”管理,即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招标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竣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三是完善管理机制。财政部门、扶贫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要加强精准扶贫资金的监督。
    (三)明确工作职责。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统筹和监督;区统筹办负责年度统筹方案的确定、项目实施、督办检查、验收考评等工作;各地各部门负责具体建设项目的实施;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统筹方案要求申报并落实项目;区财政、经发、扶贫、审计等部门要定期开展统筹资金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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