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6-28 08:55
  • 信息来源:区环保分局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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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有关规定,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意见与建议将在规划完善和实施过程中予以足够的重视。

现将《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向公众提供规划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您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本网页附件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公众对规划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公众范围包括受项目影响并直接涉及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专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本网页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打印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相关公众意见表递送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单位或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五、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严庆祝

联系方式:0722-3588032

邮箱:1950374190@qq.com

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27-65681136

邮箱:gimbol@gimbol.cn

六、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您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信件、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单位或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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