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24-01-19 10:40
  • 信息来源: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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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专项规划组织协调工作;参与辖区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参与辖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规划事务性工作。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参与辖区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参与辖区范围内矿产资源监督保护等工作;参与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领域违法案件的监督检查和依法认定工作;承担辖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参与自然资源监督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中心于2022年04月成立,法人代表:尹兵,单位法定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11号。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员28人。

第二部分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2486.42万元(上年收入总计400.77万元,同比增加2085.65万元,同比增加520.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6.42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2486.42万元(上年支出总计400.77万元,同比增加2085.65万元,同比增加520.41%)。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8.88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4.3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18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建设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506.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46.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552.3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40.14万、津贴补贴22.28万、奖金163.18万、绩效工资61.83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67万、职业年金缴费25.33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85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18万、住房公积金46.54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36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16.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4.36万、印刷费3万、水费0.79万、电费3万、邮电费2万、物业管理费2万、差旅费7.71万、维修(护)费3万、培训费1万、劳务费1.5万、委托业务费1816.1万、工会经费4.04万、福利费0.29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19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17.58万元)

4.其他支出0万元。(其中: 设备购置费0万元等)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208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34.6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后人员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项目支出增加导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金额、比例及原因。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5.23万元,比去年预算400.77万元增加22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58万元,比年初预算370.77万元增加229.81万元,项目支出24.65万元,比年初预算30万元减少5.35万元。原因: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增加,相应费用增加。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229.81万元,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5.35万元。原因: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增加,相应费用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18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1800万元,增幅100%,主要原是新增城市环境卫生等政府性项目支出导致。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金额、比例及原因。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9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3.29万元,增长7.83%。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份额比例0%;工程类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份额比例0%;服务类采购金额0万元,份额比例0%;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份额比例0%。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30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今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初资产总额1521.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821.63万元,累计折旧309.31万元,净值1512.32万元,较上年2499.19万元减少977.82万元,减幅39.13%,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收回资金导致。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变化金额、比例及原因。

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5万元,比上年减3.95万元,同比减少46.7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0减1.4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上年减2.55万元,同比减少36.1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无变化。

  1.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公开表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生成。预算公开表共10张,包括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表,本单位本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严格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加强用地要素保障,助力高质量发展;发挥空间规划引领作用,保障城市有序发展;加快规划编制,谋篇布局优空间;聚焦要素保障,高效利用腾空间;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年度目标为深化服务保障,助推经济发展;科学编制规划,高质效推进重大规划编制,高品质完善城市功能;加强批后监管,规划管理严格规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办好民生实事。

2、长期目标

长期目标1:严格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协调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护问题,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耕地保护红线。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计划标准实施。

效益指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工作需要。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效益标准实施。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率,指标值≥80%,指标设立依据满意度指标达标。

长期目标2:加强用地要素保障,助力高质量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计划标准实施。

效益指标:重点项目、基础设施用地提供优质服务,保障项目及时报批、及时用地、及时建设。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效益标准实施。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率,指标值≥80%,指标设立依据满意度指标达标。

长期目标3:发挥空间规划引领作用,保障城市有序发展;加快规划编制,谋篇布局优空间。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创新服务举措,全方位提升规划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计划标准实施。

效益指标:规划审批不断提质提速,着力提升服务效能。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效益标准实施。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率,指标值≥80%,指标设立依据满意度指标达标。

  1. 年度目标1:深化服务保障,助推经济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统筹做好“要素保障”与“资源保护”两篇文章,以高质量自然资源要素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计划标准实施。

效益指标:为项目建设争时间、抢速度,促使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效益标准实施。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率,指标值≥80%,指标设立依据满意度指标达标。

年度目标2:科学编制规划,高质效推进重大规划编制,高品质完善城市功能。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完成重点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助推重点项目快动快落。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计划标准实施。

效益指标:项目在办理规划手续中节省时间、提高效率。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效益标准实施。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率,指标值≥80%,指标设立依据满意度指标达标。

年度目标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办好民生实事。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保证全区农户发证到位。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效益标准实施。

效益指标:维护农户合法权益。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率,指标值≥80%,指标设立依据满意度指标达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高新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

1、高新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主要内容是对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行为进行严格管控。项目依据《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3〕104号)。2024年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1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严格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方案编制完成率100%,质量指标服务率100%,严格管控率10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严格管控效率提高,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


(二)污泥处置费。

    1、污泥处置费主要内容对污泥进行浓缩、调质、脱水、稳定、干化或焚烧等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加工过程。2024年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3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市政设施运转良好,污水处理全覆盖,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市政设施、污水处理、公厕运转正常实现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出水达标率≥9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


(三)绿化、环卫用水。

1、绿化、环卫用水主要内容环卫压尘,绿化灌溉用,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2024年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3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园区道路环境干净卫生,绿化养护良好。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实现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卫生状况良好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

(四)园区园林绿化养护费。

1、园区园林绿化养护费主要内容为完成绿化移交的后期浇水、修剪、除草、打药、补苗等。2024年预算安排380万元,其中:38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园区园林绿化景观效果良好。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实现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环境优美,绿化长势良好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

(五)城区公厕管护费。

1、城区公厕管护费主要用于高新区辖区内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维护。2024年预算安排60万元,其中:6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公共厕所管理维护整洁有序。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实现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公厕运转良好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

(六)漂水湿地公园养护费。

    1、漂水湿地公园养护费主要内容是高新区漂水湿地公园绿化养护。2024年预算安排80万元,其中:8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漂水湿地公园景观效果良好。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实现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环境优美,绿化长势良好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

(七)排水及市政设施维护费。

    1、排水及市政设施维护费主要用于管井疏通,检查更换破旧井盖,水箅子等。对道路设施进行维修等,保证安全交通环境及舒适度。2024年预算安排100万元,其中:1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市政道路及排水设施维护及时。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实现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市政设施运转良好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

(八)园区道路清扫保洁费。

1、园区道路清扫保洁费主要内容对园区道路进行清扫、洗刷和保洁。2024年预算安排955元,其中:95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卫生状况良好,垃圾随时清理。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实现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高新区范围内建成已移交道路清扫保洁

效益指标: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干净卫生城市。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

  (九)城东工作局创卫经费。

    1、城东工作局创卫经费主要内容城东工作局六个社区和原种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2024年预算安排165万元,其中:16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卫生状况良好,垃圾随时清理。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实现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高新区城东范围内背街小巷道路清扫保洁。

效益指标: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干净卫生城市。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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