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城东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城东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城东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城东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城东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城东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随州高新区城东产业园区征收拆迁、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要素保障、企业服务、僵尸困难企业处置、协调化解园区矛盾纠纷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城东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属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内设办公室,正科级,核定正科级领导1名。目前办公室有1名正科级主任,2名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部分 城东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5万元(上年收入总计5万元,同比不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5万元(上年支出总计5万元,同比不变)。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类)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较去年预算5万元不变,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较年初预算5万元不变。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万元,较去年预算数5万元不变。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资料印刷、档案管理、邮电费等办公需求与去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情况。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变。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随州高新区城东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无“三公”经费预算。
第三部分 城东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说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说明: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表,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保障随州高新区城东产业园区征收拆迁、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僵尸困难企业处置、协调化解园区矛盾纠纷等工作。年度目标为推进实现满园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园区。推进文帝学校建设项目、人才公寓建设项目、随州博雅国际大酒店建设项目、中车交通创新工厂项目、龙基东麟府项目、季梁大桥建设项目、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项目、品源三期辣椒加工车间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2、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督查督办项目建设每周≥1次,协调加快僵尸企业处置3家,协调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3处。
效益指标:园区企业完成固投≥20亿元,园区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20亿元,园区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00人,解决学生就学问题≥4000人,解决人才住房问题1000人,建设季梁大桥使用年限≥80年。
满意度指标:园区内营商环境≥98%,园区内服务企业满意度≥98%。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办公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保障机关办公室正常运转。2024年预算安排5万元,全部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城东产业园区内项目建设正常推进和园区办正常运转。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服务园区内在建项目≥10个,服务园区内企业≥48家,园区办办公效率≥95%,办公经费=5万元。
效益指标:园区企业完成固投≥20亿元,园区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20亿元,园区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00人,解决学生就学问题≥4000人,解决人才住房问题=1000人,建设季梁大桥使用年限≥80年。
满意度指标:园区内营商环境≥98%,园区内服务企业满意度≥98%。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