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21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2021-02-15 14:48
  • 信息来源: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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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第三部分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预算绩效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建议。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区级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区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拟订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六)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实施省级、市级和区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

(七)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综合研判全区消费变动趋势,协助省、市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国家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调控措施。

(十)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配合市级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全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军粮供应、地方储备粮管理、行业管理、产业发展、流通市场监管、粮食收储、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测、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推动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和粮油产业发展等职能。

 (十)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改革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相关政策。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经济发展局属高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部门,2021年该部门有行政编人员4人,以钱养事人员2人,借用人员2名

第二部分  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2021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为7737.3万元,其中项目收入为7131.3万元,上年结转606万元。增加868万元较上年度同比增12.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606万元,本年加大对科技创新投入新增400万元,招商引资政策兑现企业数量增加,新增资金24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7737.3万元。基本支出为0;项目支出为7737.3万元,比上年增加868万元,同比增长12.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606万元,本年加大对科技创新投入新增400万元,招商引资政策兑现企业数量增加,新增资金2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0,商品和服务支出为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为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7737.3万元。总体比上年增加868万元,同比增长12.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606万元,本年加大对科技创新投入新增400万元,招商引资政策兑现企业数量增加,新增资金24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情况,与上年度持平。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与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与上年度持平。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有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区域性统一评价资金2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万元,同比下降33.3%,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完成结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与上年度持平。

二、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本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与上年度持平。

第三部分 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2021年部门预算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预算绩效情况

经济发展局为管委会内设机构,年初编制预算时未设置相关绩效指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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