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区管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20-03-31 16:47
  • 信息来源:党政办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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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制定高新区建设和发展的有关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对高新区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3、研究编制高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和组织实施。
4、依法负责高新区财政、财务、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矿产资源、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
5、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在高新区的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管理高新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6、根据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审批权限,依法进行高新区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转让工作。
7、负责高新区和市化工园区的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管理高新区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兴办和管理高新区的有关公益事业。
8、负责管理高新区(含淅河镇)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按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
9、负责和协助负责高新区法制工作、外事侨务旅游事务。
10、领导或协调有关部门设在高新区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工作,保障企业自主经营。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是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合署办公),代表市委、市政府对高新区实行统一管理,代管淅河镇。下设9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机构、9个垂直机构。现有行政编制40人,工勤编制6人,高新区“以钱养事”22人。实有在职人员59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工人6人、聘用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高新区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安排我单位公共财政预算101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15.2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安排我单位公共财政预算总额1015.2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人员支出655.7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4.59%;公用支出91.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01%;项目支出26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6.4%。同比减少42.75万元,减少4.0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法律顾问费”的预算较上年减少了。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015.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75万元,减少4.0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法律顾问费”的预算较上年减少了。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安排我单位公用经费预算为9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会费等日常机关运行开支。同比减少12.9万元,减少12.36%。
(七)政府采购情况
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资产总额为 733.54万元,流动资产为568.34万元,固定资产为165.20万元。较上年资产总额减少了131.64万元,减少了15.22%。主要原因是补提以前年度固定资产折旧。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随州高新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1.09万元。公务接待费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因公出国(境)费为0。


第三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我单位没有重点项目预算安排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内)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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