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26)整改情况公示
  • 来源: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发布时间:2022-09-14 14:47
  • 审核: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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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报送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台账资料的通知》(201982日印发)要求,现将我区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26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 反馈问题

随州市委、市政府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二、 整改目标

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坚决追究到位。

三、 整改措施

1、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随州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和《随州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责任。

2、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对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追责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力、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不力,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对督察组移交的具体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厘清责任,追究到位。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已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2021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完成考核,区干部选拔及代表遴选等评选工作均执行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制。

2、加强执纪问责,2021年10月,针对环保督察反馈淅河镇青龙水库旁养猪场排污,污染问题,高新区纪检监察办给予淅河镇双堰村书记张国辉、淅河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袁常松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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