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事情: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是企业破产管理人(清算组)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查询企业破产涉及的房产信息、公积金、车辆等九个事项。


得到什么结果好处:

为提升企业破产管理人(清算组)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查询企业破产信息的效率,推出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实现企业破产房产信息、公积金、车辆等多项查询内容一站式集成办理。


谁能申请:

取得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或清算组)决定书》的企业破产管理人(或清算组)。破产管理人不是破产企业的法人,也不是由破产企业指定或委托。


怎么申请:

线上: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线下:随州市编钟大道8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综合窗口

开始申请:

经破产法院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清算组)的破产案件,破产管理人(清算组)在财产信息核查阶段申请办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相关事情:

企业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核查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企业房产信息核查

企业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核查

企业车辆信息核查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

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

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

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便民查询:

申请人可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我的办件”查看进度、下载办理结果。


结果查询:

各业务部门完成结果核查并上传后,在相应的业务系统(或通用审批系统)点击准予许可办结,核查结果将同步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件库,申请人可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我的办件”查看进度、下载办理结果。

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对应我省“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事项、医保部门“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事项,这2个事项的申请将分别分发推送至人社部门“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医保部门“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平台-公共服务子系统”,系统自动审批推送核查结果证明文件至省统一受理平台。对于无法自动出具核查结果证明的,申请人在政务服务网我的办件-查看办件详情页面查看具体原因,可去线下窗口办理。

    公安部门“企业车辆信息核查”事项、自然资源部门“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事项、市场监管部门“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住建部门“企业房产信息核查”“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税务部门“企业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核查”、海关部门“企业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核查”7个事项,将根据定标文件规则分发至对应层级的通用审批系统中,需要专人在通用审批系统中进行受理操作,再凭借受理信息在具体业务办理系统进行信息核查,自行出具核查结果后,将核查结果上传至通用审批系统。(海关部门目前由武汉海关统一办理)


常见问答:

管理人是指什么?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办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申请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

3.指定管理人(或清算组)决定书

4.管理人(或清算组)授权委托书

5.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咨询渠道:

窗口地址:随州市编钟大道8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22-358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