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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发文字号 随政办电〔2017〕3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11-10 17:13
编辑 科技创新局 审核 科技创新局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随州国家高新区“一区四园”火炬计划统计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17-11-10 17:13
  • 审核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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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火炬计划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字〔2003】30号)精神,为科学、实时、准确地做好随州国家高新区“一区四园”火炬计划统计工作,促进火炬计划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随州国家高新区“一区四园”火炬计划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随州国家高新区火炬计划统计范围随州国家高新区火炬计划统计实行“一区四园”体制。“即随州国家高新区,“四园”包括一个核心园区和三个拓展园区,核心园区为升级前的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个拓展园区为曾都经济开发区、广水经济开发区(武胜关工业园区和广水工业基地,其中广水工业基地包括应山街道办事处、广水街道办事处、十里街道办事处、城郊街道办事处、杨寨镇)、随县经济开发区。

二、随州国家高新区火炬计划统计工作机制

(一)火炬统计体系。建立以随州高新区为核心、各拓展园区密切配合的火炬统计体系。四大园区应根据火炬计划统计任务的需要,明确火炬计划统计机构和专职火炬计划统计人员。随州国家高新区年度火炬计划统计专项经费由随州高新区负责配备落实到位。

(二)统计数据采集与汇总上报。各园区火炬计划统计机构应按照国家高新区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和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定期指导辖区企业登陆科技部火炬计划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汇总上报月报、快报、年报等各类火炬计划统计综合报表。园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含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等年度统计报表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并汇总上报。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对四大园区及区外上报数据汇总后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汇总数据进行分析和审核后,以随州国家高新区名义按时上报。

(三)统计责任分工。四大园区为各园区火炬计划统计责任主体,各地政府(管委会)负责确定各拓展园区火炬计划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并督促完成火炬计划统计各项任务。随州高新区为具体实施的组织单位,负责火炬计划统计工作的日常培训工作和汇总上报。各拓展园区火炬计划统计机构负责辖区企业填报和汇总。各地统计部门负责所辖园区统计指导。市科技局负责区外企业填报和汇总。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人社局、市质监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负责配合年度综合报表数据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火炬计划统计是一项责任重大的基础性管理工作,统计数据全面反映了随州国家高新区经济活动状况和发展质量,事关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全局发展,事关全国国家高新区动态管理和年度排序。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火炬计划统计工作,保证火炬计划统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全力配合。随州国家高新区“一区四园”火炬统计工作涉及单位多、企业多,统计指标复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支持和配合落实好各项火炬计划统计工作任务。

(三)按时按质审核上报。随州高新区要加强对火炬计划统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各地各单位要科学指导辖区企业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数据,报送数据及时、准确,确保火炬计划统计工作质量。要加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审核,严格按照统计时间、统计职责和上报要求按时按质审核上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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