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8299201/2025-3926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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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 发文字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08:30 |
编辑 | 建设局 | 审核 | 高新区 |
各项目相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市、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抓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建领域汛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落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汛期高温天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现就汛期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汛期高温天气监管
各项目、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要求,施工企业要开展好重大事故隐患常态化自查自改工作,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或事故风险隐患,狠抓过程管控和风险防控各项工作。要盯紧守牢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关键环节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带班、监理旁站、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及班前喊话、安全交底制度,严查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着力整治人员不到岗、不尽责等突出问题。深化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彻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动火作业不履行审批手续、监护措施不落实或易燃材料清理不及时等突出问题。要密切关注暴雨、高温、大风等预警信息,建立高效畅通的叫应机制,遇极端天气,迅速采取停工撤人措施。要狠抓安全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和突发情况处置能力。
二、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汛期期间要全面加固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加大临时设施、设备排查频次,增设抽排水设施,增加应急物资储备,严防围墙倒塌、基坑坍塌、设备倾覆、触电等安全事故及现场大面积积水现象。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高温作业有关规定,合理调整务工人员作息时间。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必须停止当日室内外作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核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突发疾病发生。要足额储备防暑降温物资,及时发放至每名从业人员。
三、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聚焦施工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类型,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易发事故专项整治。将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物体打击、施工坍塌等易发事故,作为安全管理重中之重,严查风险不辨识,监控措施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施工过程不检查等突出问题。二是加强重点时段整治。以重大节假日或极端天气为重点,严查应急值守不到位、预警信息不执行、管理松懈、风险隐患不排查等突出问题。三是深化施工现场消防整治。着力整治消防器材不配备、易燃材料存储不规范、消防通道堵塞、楼层内消防管道压力不足、水枪水带不设置等突出问题。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项目、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做好汛期高温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根据高温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特别是遇到强度高温、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断电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施工坍塌、垮塌、中暑、食物中毒急救的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遇突发险情时,第一时间按预案进行处置,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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