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新型绿色智能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发布日期:2025-12-15 11:22
  • 信息来源:随州产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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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将随州市新型绿色智能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随州市新型绿色智能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

2)建设性质:建;

3)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

(4)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为13045㎡(约19.57亩),总建筑面积合计为14045,计容建筑面积13045,其中厂房计容建筑面积8640,可布置电镀生产线6条,计划镀件总面积为50万/a。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标准厂房等产业建筑,及办公楼、仓库、电镀废水处理中心、门房、变电站等配套建筑,并同时建设给排水、供配电、弱电、消防等公用设施。容积率1,建筑占地面积5870,建筑密度为45%,绿地率15%,设置停车位26个。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随州产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工

电话:0722-3288126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高新区编钟大道8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九楼90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

电话:027-87336146

邮箱:swuwenjie@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点击网址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BsQcZyvVhzexphDLEJGJQ  

提取码: 9hgh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单位回访。

  

随州产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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