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河镇、区属各部门:
《高新区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已经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10日
高新区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今年10月17日是全国第四个“扶贫日”。为开展好今年我区“扶贫日”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坚决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现就全区2017年“扶贫日”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精准扶贫,你我同行。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知晓度和政策透明度,凝聚脱贫攻坚思想共识,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人口集中,推动社会扶贫资源与贫困户需求信息有效对接,构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格局,汇聚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三、活动内容
2017年“扶贫日”活动,按照“重心下移”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着力形成全区上下联动实施、区镇协同推进的活动格局。
(一)组织开展“我脱贫我光荣”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推荐工作,采取各驻村工作队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5名脱贫示范户,予以表彰和宣传报道。结合前期扶贫攻坚工作成效,在《随州日报》刊发宣传专版。(责任单位:区扶贫攻坚办、淅河镇、各驻村工作队)
(二)组织开展“扶贫捐赠”活动。以“扶贫日”为主线,以活动为载体,10月17日前后,集中分批分类开展系列扶贫募捐活动,募捐资金专项用于解决我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两不愁、三保障”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集中募捐。组织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区辖民营企业代表于“10·17”国家扶贫日这天,在高新区管委会大楼前广场或各单位机关,开展扶贫集中募捐活动。(责任单位:区工会、区经济发展局、区扶贫攻坚办)
二是开展教育系统募捐。以“小爱心·大扶贫”为主题,组织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扶贫募捐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是开展卫生计生系统募捐。组织医疗机构、广大医务工作者开展扶贫募捐活动。(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三)动员全社会力量,创新多种活动形式,为扶贫攻坚工作添油助力。
1.开展“扶贫日”宣传月活动。突出宣传先导作用,将10月定为“扶贫日”活动集中宣传月,结合“喜迎党的十九大、脱贫看变化”专题,集中开展精准扶贫宣传活动,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网络有信息、村户有扶贫政策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淅河镇、各驻村工作队通过悬挂标语、张贴海报、滚动字幕、制作墙报、树广告牌、广场宣传、图片展示、政策咨询、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区扶贫攻坚办主任通过“随州高新区扶贫办群”及时向社会发布“扶贫日”活动信息和扶贫公益信息,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局、区扶贫攻坚办、淅河镇、各驻村工作队)
2.开展“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将10月定为全区“结对帮扶行动月”,在此期间,淅河镇、各驻村工作队通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到联系包保贫困户开展走访、调研或慰问,与干部群众共商脱贫之策、共谋致富之路,进一步摸排脱贫攻坚中的短中之短、困中之困,查找脱贫攻坚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指导协调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走访、调研、慰问活动。(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局、区扶贫攻坚办、淅河镇、各驻村工作队)
3.开展专项特色扶贫活动。
一是开展科技助力精准扶贫行动。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对象,开展有针对性地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创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局、淅河镇、区农业局)
二是开展医疗救助扶贫行动。区医院通过开展巡回义诊、送医下乡等多种形式和村卫生室进一步提升诊疗服务能力,加强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局、区医院)
三是开展教育扶贫行动。中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国情教育,使学生关心贫困现状,了解我区扶贫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动员、组织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教师可与贫困家庭的孩子结对子,采取精神鼓励和送温暖结合的活动,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的关心。(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局、区中心学校)
四是开展民营企业助贫行动。深入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与行政村开展村企共建行动,提供对接平台,出台鼓励措施,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兴业、吸纳就业、开发资源、捐赠救助、智力帮扶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推动贫困户实现精准脱贫。同时,纵深推进“我为家乡脱贫作件事”活动,积极推介高新区独特优势资源,吸引外出人员返乡创业,促进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局、区经济发展局)
五是组织公民个人爱心扶贫行动。开展扶贫进校园、进农村“一日行”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动员爱心人士就地就近深入贫困户开展体验活动,帮助贫困群众,提高公众扶贫意识。(责任单位:区团委、各驻村工作队)
四、活动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扶贫日”活动在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区扶贫攻坚办具体承担全区活动的总体部署、沟通协调联络、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区社会事业局等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好相关工作。淅河镇要切实加强本地区“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依据全区活动方案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淅河镇“扶贫日”活动方案,确定活动内容,明确工作职责。
(二)召开协调会议。以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名义召开全区2017年“扶贫日”活动协调会,通报上一年度“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部署安排2017年“扶贫日”活动任务,明确区属各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淅河镇根据本镇“扶贫日”活动安排,组织召开相关协调会议。
(三)加强督促通报。区、镇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机制,加强“扶贫日”活动的沟通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积极履行职责;要加强“扶贫日”活动情况通报,通过报纸杂志、网络媒体等方式,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及进展情况。
(四)规范资金监管。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扶贫日”公益募捐活动,为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募集善款,并严格按照《湖北省社会扶贫捐赠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一笔捐赠、每一分善款都用于扶贫开发事业、用在贫困户身上。为了便于管理和调度,募捐到的现金由区扶贫攻坚办牵头统一汇总管理,募捐到的物资由民政局统一汇总管理,对募捐的资金和物资在高新区内进行通报。原则上,集中接收捐款捐物,实行对口帮扶,即所有募捐资金和物资用在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与贫困户实现无缝对接,具体就是谁捐的款就全部用在谁的驻点村贫困家庭和个人,并切实加强帮扶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资金备案手续。区、镇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五)全面总结经验。淅河镇、区属各部门要根据全区2017年“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办出特色,办出成效。淅河镇、区属各部门要将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初步情况总结,于2017年10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送区扶贫攻坚办(随州高新区扶贫办群202410353),由区扶贫办汇总综合后报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