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政办发[2016]24号《关于落实2016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之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圆满完成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目标,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示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5]40号)精神,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全方位、一体化、基础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工程,不断提高驾驭复杂治安局势的能力,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促推“平安高新区”、“法治高新区”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新跨越。
二、工作目标
以深化“平安高新区”“法治高新区”建设为引领,全面构建以“三化”(信息化、网格化、社会化)、“三圈”(区中圈、环区圈、环镇圈)、“六网”(街面巡逻防控网、城乡社区村庄防控网、重点人群治安防控网、单位场所防控网、技防视频监控网、网络社会防控网)、“六支撑”(公安派出所、警务服务站、社区警务室、综治网格员队、企社保安队、基层治保队)为主要内容的全时空、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使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案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力争在2016年实现可防性案件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再下降20%。
三、建设任务
(一)打造“三化”防控格局。坚持科技引领、信息先行、专网对接、精细防控、发动社会、全民参与,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网格化、社会化新格局。
1、依托信息化。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纳入城市规划建设总体规化,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防控中的重要作用。
(1)建立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整合银行、税务、通信等部门基础信息,建立社会信息资源中心数据库,完善社会信息共享机制。
(2)完善警务综合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制定社区警务数据、执法办案数据采集录入标准,按照“应采尽采、规范录入”原则,实行公安基础信息一点采集录入,多点实时共享。2016年,全区派出所、各级巡防队、社区(村)民警一体信息采集仪、移动采集录入装备配备率达100%。
(承办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地税分局、区国税局、辖区内银行及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2、夯实网格化。依托综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警网联动,推进治安防控工作在网格中落实。
(1)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在镇区、城区全面推行“一区一警”制,每个警务室至少配备2名辅警。落实公安民警兼任基层党支部副书记、居(村)委会副主任制度。
(2)建立社区民警与网格员对接机制,形成社区民警主导、网格员协助、治安积极分子配合的社区治安防范管理新模式,实现网格内防控力量“1+1+N”倍增,夯实治安防控基础力量。
(3)加快社区警务平台与综治网格化政务平台的对接,实现情报、信息共享共通,落实交通、消防、治安、网安、禁毒等工作信息接入网络。
(承办单位: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
3、推进社会化。加强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建设,构建社会化大防控格局。
(1)扎实推进以平安单位、平安社区(村)、平安街道为内容的平安创建活动。2016年,全区60%的社区(村)达到创建标准。
(2)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有序参与平安建设,加强以村(居)委会治保干部、网格长、保安、物业管理者、志愿者群防群治工作网络。
(承办单位: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
(二)构建区镇“三级”防控圈。按照“扼守要道、科学布防、全城覆盖、合成作战”原则、开展区中、环区、环镇三级封防控线建设,筑牢三级治安屏障。
1、构筑区中重点防控圈。以淅河派出所为中心,建立城区派出所与街面巡逻队联动处警机制,科学整合城区街面巡逻队和派出所出警力量,实现出警力量合理调配、应急互补,形成城区“5分钟快速出警圈”。
2、构筑环区卡口防控圈。按照“5分钟封控”要求,在环区边界处建设治安卡口1个。
3、构筑环镇站点防控圈。按照“15分钟封控”要求,在316国道边界建设公路治安检查站1个。
(承办单位:区公安分局)
(三)织密“六张”治安防控网。完善和深化“六张防控网”,构建全覆盖、全时空、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
1、完善街面巡逻防控网
(1)加强城区、镇区街面巡逻力量。高新区建立公安民警不少于2人和辅警不少于10人的专职巡逻队(不含派出所专职巡逻队人数)。
(2)加强乡镇专业辅警巡逻力量。淅河镇组建由1名公安民警和5人以上辅警组成的专业巡逻队伍,开展街面巡逻工作。
(承办单位: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
2、完善城乡社区村庄防控网
(1)加强社区农村辅警力量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社区辅警力量建设。建立城区社区“警员+辅警+网格员”、农村“警员+辅警”治安防范机制,强化专兼结合,实现社区治安防范多元化、社会化。2016年,城区社区民警、辅警按1:3比例建立辅警队1个(城东工作局1个);农村中心村按1:2比例建立巡防队2个(淅河镇2个)。
(2)推动基层治保组织防范常态化。加强基层治保组织建设,建立公安派出所与基层治保干部常态联系工作机制,发动参与社区(村)涉恐、涉稳情报收集、重点人群管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等基础治安防范工作,发挥治保组织基层实战防范作用。
(3)深化“平安村(社区)”创建。在淅河镇、城东工作局组织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村(社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继续推广“八大防范产品建设”,探索摩托车防盗新路径,维护村(社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承办单位: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
3、完善重点人群治安防控网
(1)加强治安重点人员基层管控。落实社区(村)治保干部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扬言报复社会极端人员和非正常上访重点为人员一对一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建立每周定期排查机制,确保不脱管、不失控。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制度,对家庭困难、无人监护、易肇事肇祸的重型精神障碍患者送至强制医疗定点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在全区设立流动服务站1个,免费为城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实现对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的动态管理。
(承办单位:区综治办、区社会事业局、区公安分局)
4、完善单位场所防控网
(1)强化重点单位“三防”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实施办法》(随办发[2015]1号)精神,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保卫机构、保卫人员、安全制度,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主体责任,实现治安保卫机构、保卫人员全覆盖。2016年底,区、镇两级重点单位的人防、技防、物防覆盖率达100%,视频监控与公安机关联网率达100%。
(2)强化物流寄递业“六必”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对物流、寄递、网购等新兴行业实现查验、安检、实名登记安全监管制度;实行“六必”工作机制,即:凡寄递业务必实名、凡寄递业务必验视、凡是寄递业务必录像、凡有寄递违禁物品必报告、凡寄递从业人员必培训备案、凡有违法行为必处罚。2016年底,邮件、快件寄递业实现安栓X光机、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全覆盖,业务流程信息监管全程化。
(3)强化摩托车维修点集中整治。组织开展全区摩托车维修点(店)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区摩托车维修点(店)全面摸排登记,落实摩托车修理实名登记制,严打收售、买卖盗窃摩托车、电动车等违法行为。
(4)强化危爆物品单位管理。全面建成已爆物品运输车辆GPS监控、爆破作业现场实时视频监控系统,落实产、销、运、储、用全过程管理措施,严防危爆物品非法流散社会。危险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仓库、民爆仓库、油气储存仓库等危险重地的视频监控系统和联网报警平台覆盖率达100%,并与公安机关视频监控联网,接入率达100%。
(承办单位:区综治办、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
5、完善技防视频监控网
(1)推进公众视频监控建设。加强城区要害部位、重点场所、案件高发区域、城乡接合部视频监控建设,全区新增A类探头30个,其经费纳入2017年财政预算。
(2)推进农村视频监控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区域、主要道路交通路口视频监控建设。2016年底,全区农村行政村主要道路交通路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部完成。
(承办单位:区公安分局)
6、完善网络社会防控网(配合市公安局完成)
二、强化六大基础支撑
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效能为根本,以社会治安防范社会化、基层化为导向,不断创新、发展、壮大基层治安防控力量,探索建立社会化治安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做强公安派出所、警务服务站、社区警务室、综治网格队员、企社保安队、基层治安队等六大基础防范支撑,打牢“三化”、“三圈”、“六网”基础根基,实现社会治安防控向社会、向基层全面延伸,全面形成大防控格局,切实提高预防、发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的水平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投入保障。管委会成立“区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把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列入区级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警务科技装备的保障投入,实现人、财、物足额长效保障。各建设单位要将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紧盯目标任务,分类有序推进。各建设单位要紧盯目标任务,分级分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于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落实责任制,确保防控体系建设稳步有序推进。2016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给高新区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任务。
(三)强化工作职责,严格督导考核。各建设单位要切实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区公安分局是防控体系建设的主力军,要集中精力加强治安基础性工作。区财政部门要加强防控体系建设经费保障,统筹安排落实所需经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责,共同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综治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参与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尤其要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重视不够、治安防控措施不落实导致违法犯罪问题突出、治安秩序混乱或者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和单位,实行综治问责或“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