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临时用地批准书
  • 发布日期:2025-03-12 16:02
  • 信息来源: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
  • 编辑:高新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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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临时用地批准书

  〔2025〕第4号

  

随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随州市城市应急水源项目配套管网(一期)工程临时用地(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建设项目,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单位临时占用随州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区寨塆社区四组土地2.0270公顷,其中:农用地1.9403公顷(耕地0.1932公顷),建设用地0.0147公顷,未利用地0.0720公顷。使用期限2025年3月7日至2027年3月6日。

  按照《湖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鄂自然资规【2024】2号文件要求,临时用地期满后必须按规定恢复耕种,需延期使用的按程序办理延期使用手续。期满不归还又不办理延期使用土地手续的,依法严肃查处。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负责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录入、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等相关工作。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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