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8〕61号)、《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鄂金办发〔2009〕18号)和《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引》(鄂小贷联办发〔201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同意由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注册资金贰亿元设立随州市鑫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司地址:随州市编钟大道1号传媒大厦12层1212室。以上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法人的资金来源情况、集资情况、借贷情况、信用情况、犯罪情况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明。
公示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6日
联系单位:随州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722-3286992
随州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6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