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28299201/2022-0087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文字号 随高新区办文〔2018〕7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12-07 16:40
编辑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审核 高新区
党工委办公室 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已下发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12-07 16:40
  • 审核人: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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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区属各部门,高新投公司:

  《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抓紧落实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随高新区办文〔2018〕63号)明确了2013年—2018年下发制度(规范性文件)处理意见,经进一步梳理、论证,并经党工委同意,决定将《随州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暂行规定》(随开管发〔2013〕11号)、《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主要职责》(随高新区发〔2014〕12号文件发布)、《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职责》(随高新区发〔2014〕12号文件发布)、《随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履职问责办法》(随高新区发〔2014〕16号文件发布)、《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副职互为AB角制度》(随高新区发〔2014〕17号文件发布)、《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专利奖励办法》(随高新区管办发〔2014〕26号)予以废止。

上述制度废止后,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各自职能,及时起草并提请党工委、管委会发布必要的制度,确保工作无缝对接、高效运转。

特此通知。

              中共随州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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