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随州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组织20余名执法人员将胜利大道旁一处存续超过4年的过期临时建设顺利拆除,拆除面积达600平方米。
隐患就是事故。该临时建设原是2018年某工地活动板房,当时作为项目部临时用房,现已超过临时建筑规定使用期限。
根据《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要求,在规划区内修建的临时建筑不得超过2层,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使用期满,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20日内自行拆除,清理现场;未自行拆除的,由所在地城市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执法人员经多次走访调研后得知,该临时建筑属于临时设计、临时材料、临时施工,既无规划勘察又无施工质量更无人监管,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该中心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根据全市、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和“创文创卫”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保障,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和极易造成安全事故的临时工棚、破烂棚亭、活动板房等超期临时建筑物,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摸底排查,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建设坚决进行清理和拆除,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截至目前,该中心已排查出各类临时建筑33处,面积9220平方米,现场劝导涉违企业和群众自行拆除超期临时建筑物3处,拆除面积1020平方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将不折不扣落实好全市、全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关口前移、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查城市管理领域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区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肖先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