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河镇、城东工作局,随州高新区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随州高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随州高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6日
随州高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随州高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由高新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高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高新区各相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比照市级分工,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的各项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人口普查工作中的有关政策;协调旅游单位做好普查宣传活动;参与开展人口普查质量评估;协同做好人口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按规定提供户口整顿、外籍人员等相关资料;开展人口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信息的比对工作;协助开展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普查登记相关工作;参与人口普查质量评估工作;协调处理人口普查过程中疑难案件,依法查处严重干扰人口普查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提供最新的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
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等部门配合人口普查登记阶段工作;协助提供人口普查需要的居民住房有关信息资料;参与人口普查住房等相关数据的质量评估工作。
社会事业局负责协调制定有利于开展人口普查的相关政策;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协调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参与开展人口普查质量评估工作。负责协调组织中小学采取“一堂课”等方式进行普查宣传;负责协调学校配合开展符合在校登记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负责提供人口普查相关在校、毕业学生受教育程度等有关信息资料。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做好人口普查相关的婚姻政策、规定解释工作;参与组织社会福利机构、救济机构的人口普查登记工作;配合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参与人口普查死亡人员等相关数据的质量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配合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配合做好人口普查行业、职业的划分工作;协助开展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普查登记工作。组织调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资源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指导、协调文化单位做好普查宣传活动。
党群工作局负责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会同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落实随州市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计划;统筹协调新闻单位,包括网上网下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区属各单位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并结合实际,做好互联网常态化宣传有关工作,开展涉及人口普查工作的舆情监测。负责普查中涉及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普查宣传和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港、澳、台人口数据发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民族地区和宗教场所的普查登记工作。
纪检监察工委负责普查检查、督办工作,负责收集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配合公安、市人口普查办受理、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司法分局负责监狱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财政局负责人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协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督促全区普查经费按时拨付、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农业局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的普查工作。负责提供人口普查有关的土地承包情况资料,配合做好土地承包情况的普查登记工作;参与评估人口普查土地承包等相关数据的质量评估工作。
安监局负责协助做好普查工作,提供普查相关行政资料。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协助对个体工商户的普查宣传动员和普查登记工作。
党政办负责管委会领导讲话及相关文件的审核工作。
政务服务局负责协调人口普查大数据应用工作,并提供疫情登记数据与人口普查数据进行比对。
二、工作方式
(一)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决定人口普查的重大问题。
(二)人口普查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会议议定,日常工作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按程序报管委会批准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发。
(四)人口普查涉及的有关政策问题需要协调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商有关部门协商提出意见后,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