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高新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政策问答
  • 发布日期:2022-11-09 17:09
  • 信息来源:高新区民政局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审核: 高新区
  • 【字体:

问:高新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高新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100元。


问:高新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对象是什么?

答:1.城乡低保对象中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补贴。     2.城乡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评估确定为失能等级的,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同时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精神病障碍患者护理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的老年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其中一种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可叠加享受高龄津贴。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不纳入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范围。


问:高新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居民申请→ 村(社区)受理→乡镇(街道)审查、受理审核→入户调查 → 民主评议→公示→乡镇(街道)签署意见→ 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问:申请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补贴的对象: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本人农商银行卡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本人农商银行卡复印件、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中请审批表》。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