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工作,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区范围内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1.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存在“漏保”“漏救”问题;
2.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好转或死亡等情形下,不再符合救助条件,未按规定及时退出救助范围,仍违规享受救助待遇问题;
3.受理救助程序不规范,以“单人保”“部分保”代替“整户保”问题;
4.社会救助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或侵占社会救助资金问题;
5.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在审核认定中搞“关系保”“人情保”、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反映问题不属于社会救助职能范围的;
2.无明确的反映对象或具体事实的;
3.其他不属于社会救助问题线索受理范围的。
四、监督反映须知
1. 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核查核实、反馈处理结果。
2. 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 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0722-3286209
2.来访地址:
高新区文帝大道芦家坡小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社会救助办公室)
3.受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六、线索征集说明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全区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我们将对反映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线索认真组织核查和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