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5年第六期)
  • 发布日期:2025-06-25 09:48
  • 信息来源: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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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5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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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3月5日,由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委托湖北源检测有限公司抽检,对当事人食堂的不锈钢餐盒行检验,于4月3日出具该批次餐具不合格检测报告(编号:J2025304233),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4月3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同时责令当事人将所有餐饮具重新回收清洗消毒。经查,由于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不规范,导致餐饮具不合格的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限期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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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3月5日,由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检,对该酒店食堂的泥鳅及鳝鱼行检验,3月31日出具该批次食材不合格检测报告(编号:J2025304509及J2025304508),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及五氯酚酸钠。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酒店建立有进货查验制度,有购货台账,有供货商的销货单据,有供货商营业执照。

当事人经营使用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及鄂市监法规【2024】23号相关条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限期责令整改。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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