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9-28 13:18
  •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审核: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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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各园区办,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落细,高标准完成各级巡查督查反馈问题隐患整改,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和安委会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区纪委监委工委、区党政办公室、区安委办会同区属相关部门,将于近期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2年9月28日至10月30日。到各地各部门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结合实际需要开展。

二、督查内容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含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时段(国庆假期、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各级巡查督查反馈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及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督查范围

淅河镇、城东工作局,各园区办,区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

四、督查方式

1.明查暗访督。本次督查为“双组长”制,督查具体时间和人员由各组长协商决定。督查过程中,将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开展。

2.精准靶向查。督查组将对各地和各专委会针对性列出督查点位,随机抽查检查。对各级巡查督查反馈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实现全覆盖检查。

3.点面结合查。既督政府、部门、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和本级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督导检查、制度建设等面上工作,又查看具体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点上工作落实情况。

五、督查分组

从区纪委监委工委、区党政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干部,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共组建2个督查组开展综合督查工作。

第一组:淅河镇、区社会事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生态环境服务中心、青春化工园办公室、府南园区办公室

组 长:王    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余向东   区应急管理局副科级干部

员:魏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干部

      区党政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谢正波区消防救援大队干部(联络员,电话

                18371880033)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联络员,

                    电话13908666279)

第二组:城东工作局、区经济发展局、区规划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城东园区办公室、铁北园区办公室

长: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员:刘丝语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干部

        区党政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区市场监管局四级主任科员(联络员,

                  电话13774128809)

        聂绍雄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联络员,     

                  电话13872867999)       

六、有关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真正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和素养、看企业管理水平、看设备工艺技术水平、看从业人员素质,通过问题倒查“三管三必须”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二)坚持即查即改。督导被检查的各地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按照规定时限报送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人员要及时移交查处。同时要督促被检查对象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各类隐患和问题,溯源分析,健全完善制度措施,落实各方责任,全面提升本地和本行业的安全本质水平。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督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从简务实、廉洁自律,不得因检查而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各组所需工作车辆,原则上由各督查组组长所在单位负责保障。

(四)形成督查成果。各督查组在11月10日前形成督查情况报告和问题清单,经各督查组长签字确认后,Word电子版和PDF版报区安委办。联系人:蒋翔、孙彬,联系电话:3286976,联系邮箱903642499@qq.com。

                  随州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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