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发布日期:2022-10-20 10:18
  • 信息来源: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审核: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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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市政府有关决定、命令和指示;研究制定高新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重大政策。

2.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职能。

3.制定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履行市政府授予的行政审批职能;编制高新区产业规划,负责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

4.依法管理高新区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市场监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5.负责制定高新区开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及重大投资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高新区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协调落实各项专项规划。

6.负责管理高新区有关社会公益事业,依法管理高新区科技、农业、住建、林业、水利、民政、残疾人、退役军人、安全生产、统计、商务、燃气、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等事务,负责信访工作,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做好教育、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电、卫健、住建、物价、人力资源、民族宗教等事务。

7.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企业自主权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8.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派驻高新区机构的工作。

9.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履行对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管理职责。

10.协调指导“一区多园”产业布局、功能分区、服务配套工作。

11.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设置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党群工作局、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

在科技创新局加挂统计局的牌子。在财政金融局加挂国库收付中心的牌子。

2.暂保留社会事务局、规划建设局和淅河工作局(农业农村局、淅河镇党委、淅河镇政府),正科级,给予2年过渡期,逐步将社会事务局整合到党群工作局,将规划建设局整合到经济发展局,将农业农村局整合到其他内设机构,淅河镇党委、淅河镇政府单独设立,不再保留淅河工作局。

暂保留政法办公室(信访办公室),2年过渡期后,将政法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整合到办公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

3.设置内设机构性质的管理办公室4个:城东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铁北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府南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青春化工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4.设置内设机构性质的工作局1个:城东工作局。

5.按规定设立随州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

6.保留随州高新区管理机构总工会副主席、团工委书记、妇联主席各1名,正科级。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  郭晓东

联系电话:0722—3286969

传真:0722-3286957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随州市编钟大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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