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新分类为“六”大类及相关补助条件解读
  • 发布日期:2022-01-11 13:59
  • 信息来源:高新区淅河镇
  • 编辑:曾都区淅河镇
  • 审核: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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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对象范围:

1、农村易返贫困户。

2、农村低保户。

3、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4、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5、农村低保边缘户。

6、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证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即属于分散供养五保户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

三、补助对象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农村六类对象任意一种类型。

3、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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