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负责高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工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具体承接市纪委监委安排的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对接市委巡察办。
二、部门基本情况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是市纪委监委派出高新区纪监工委的办事机构,编制由管委会统一管理,实有在岗人数为4人,其中行政编制2名,以钱养事1名,1名借用人员。
第二部分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0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的单位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其他商品服务费3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与上年持平。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与上年持平。
(五)机关运行经费的说明
2021年预算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其他商品服务费3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无,与上年持平。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与上年持平。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无、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随州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随州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因我部门属于派出机构,编制2021年预算时未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二、因我部门属于派出机构,编制2021年预算时未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