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制定高新区建设和发展的有关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对高新区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3、研究编制高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和组织实施。
4、依法负责高新区财政、财务、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矿产资源、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
5、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在高新区的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管理高新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6、根据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审批权限,依法进行高新区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转让工作。
7、负责高新区和市化工园区的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管理高新区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兴办和管理高新区的有关公益事业。
8、负责管理高新区(含淅河镇)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按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
9、负责和协助负责高新区法制工作、外事侨务旅游事务。
10、领导或协调有关部门设在高新区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工作,保障企业自主经营。
11、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设置内设机构11个:党政办公室(国安办、深改办)、党群工作局(人大政协工作联络处、目标考核办)、纪检监察办公室、政法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商务局、经信局、营商环境办)、科技创新局(统计局)、社会事务局(教育局、卫健局、残联)、财政金融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实有88人,其中行政39人,以钱养事30人,退休8人,劳务派遣1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25.3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16.38万元,下降21.44%;支出总计减少255.32 万元,下降 14.34 %,收入减少416.38万元原因为:一是2022年度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执行,以支定收,年末将结余指标368.99万元全部清零,二是2022年收到项目资金较2021年减少183.54万元,收到基本支出较2021年增加283.48万元,结转资金较上年减少147.33万元,增减相抵减少47.39万元;支出减少255.32万元原因为:一是2022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99.15万元,减少了电子设备国产化、驻京人员经费、专用通信视频会议建设经费等,另将房租、物业管理费调入公用经费;二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54.8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148.24万元,因为2021年度支付了2020年度五项奖工资。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 1525.32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 416.38 万元,下降 21.44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5.32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 1525.32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 255.32 万元,下降 14.34 %。其中:基本支出 1334.39 万元,占本年支出 87.48 %;项目支出 190.94万元,占本年支出 12.52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1525.32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3.68万元,下降21.3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53.97 万元,下降 14.27 %。收入减少416.38万元原因为:一是2022年度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执行,以支定收,年末将结余指标368.99万元全部清零,二是2022年收到项目资金较2021年减少183.54万元,收到基本支出较2021年增加283.48万元,结转资金较上年减少147.33万元,增减相抵减少47.39万元;支出减少255.32万元原因为:一是2022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99.15万元,减少了电子设备国产化、驻京人员经费、专用通信视频会议建设经费等,另将房租、物业管理费调入公用经费;二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54.8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148.24万元,因为2021年度支付了2020年度五项奖工资。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5.32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413.68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执行,以支定收,年末将结余指标368.99万元全部清零,二是2022年收到项目资金较2021年减少183.54万元,收到基本支出较2021年增加283.48万元,结转资金较上年减少147.33万元,增减相抵减少47.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25.3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3.97万元,下降14.27 %。支出减少原因为:一是2022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99.15万元,减少了电子设备国产化、驻京人员经费、专用通信视频会议建设经费等,另将房租、物业管理费调入公用经费;二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54.8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148.24万元,因为2021年度支付了2020年度五项奖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25.3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229.69万元,占 80.62 %。主要是用于高新区管委会日常机关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74 万元,占 8.64 %,主要支付高新区管委会人员社保;
3.卫生健康支出73.08万元,占4.79%,主要支付高新区管委会人员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90.81万元,占5.95%,主要支付高新区管委会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415.78万元,支出决算为 1525.3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7.74 %。全部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主要用于高新区管委会日常机关运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066.4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29.6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1%,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原因说明)的主要原因:本年人员经费较预算增加144.97万元,为年初未预算五项奖,本年发放工资时将五项奖随工资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45.7万元,支出决算 131.7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0.42 %;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73.08万元,支出决算 73.0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30.57万元,支出决算 9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9.55 %,为绩效工资降低,补充性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34.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14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0.53万元、津贴补贴207.54万元、奖金20.29万元、伙食补助费46.11万元、绩效工资239.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7万元、住房公积金90.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74万元、奖励金4.4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万元。
公用经费 190.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4万元、印刷费7.86万元、电费21.89万元、物业管理费35.58万元、差旅费2.9万元、维修(护)费0.47万元、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劳务费1.41万元、委托业务费0.09万元、工会经费2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7万元、对民间非营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1万。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70.99万元,支出决算为33.62万元,完成预算的47.36 %。决算较上年减少 27.86 万元,下降 45.3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5.16万元,实际列支32.9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购置了公务车一辆27.19万元,影响本年决算数较上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 65.16 万元,支出决算为 32.9 万元,完成预算的 50.49 %;与上年预算金额一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5.16万元,实际列支32.9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购置了公务车一辆27.19万元,影响本年决算数较上年减少。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5.16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运行维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3万元,支出决算为 0.72万元,完成预算的12.35 %,决算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 28.6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72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分别包括:省稳住经济大盘督导组,省疫情防控信访维稳督导组等,主要是开展调研涉疆企业、调研齐星公司、督导检查稳住经济大盘、督导检查疫情防控维稳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6 个,76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62.6万元增加28.03 万元,增长17.23%。主要原因是:本年将房租、物业管理费记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影响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长。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采购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 辆、应急保障用车7 辆、执法执勤用车 1辆。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8个,资金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整体支出绩效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额度内,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高新区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5万元,执行数为190.93万元,完成预算66.99%。
主要产出情况:一是聚焦聚力“三服务”,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广泛实行全员信息工作制, 上报市委、市政府信息210多条, 为领导了解情况、 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二是坚持真督实查,更优方式督促落实。聚焦中央、省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督查10余次,积极办理网上留言等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建议提案答复率100%。三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公务接待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全力打造一支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
效益完成情况:在信息服务、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公文办理、值班等方面及时准确高效,中央省市及高新区政令畅通及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已贯彻落实,社会公众满意度好。
绩效自评工作建议:进一步加大机关运转经费保障,使各个专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得到充分保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针对2021年度绩效自评结果反映出的相关问题,我单位在编制2022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指标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
2.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建立健全绩效指标体系。将效益指标进一步细化,整合项目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编制水平。在开展年度项目预算申报工作时,各部门仔细研究年度工作计划,结合项目主要内容,考虑项目在年度内要达到的整体产出和效益,归纳整合确定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强化财务中间过程监控;提高全员绩效考核意识,建立日常绩效跟踪考评制度,加强内部监督考评。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我单位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内)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2年度高新区管委会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