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中医学教学。
2、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
3、承担当地居民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助实施疾病防控、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4、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开展院内外急救、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
5、合作医疗的组织与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5年9月我院正式被湖北省卫生厅认定为中医院,我院现有干部职工277人。2017年我院在职在编人员184人,退休106人。
三、2017年度收支情况
我院2017年实际总收入8688.41万元,其中财政收入2795.96万元(含基本建设1200万元),业务收入5855.88万元,其他收入36.57万元。2017年医院实际支出8953.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9.5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4.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10.95万元,债务利息支出158.57万元,基建支出1250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7年随州市曾都区中医医院“三公”经费合计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2017年未发生出国出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5.2万元。
五、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7年随州市曾都区中医医院商品和服务支出4710.95,其中办公费8.28万元,印刷19.26万元,咨询费1.5万元,手续0.33万元,水费0.47万元,电费113.81万元,邮电费8.99万元,物业管理费62.56万元,差旅费14.8万元,维修24.45万元,培训17.31万元,公务接待费5.23万元,专用材料4359.36万元,劳务1.1万元,委托业务51.41万元,工会经费10.65万元,福利费7.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