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名特优新”四类个体 工商户培育举措方案的通知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编辑:随州高新区税务局
  • 发布时间:2024-08-2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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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优化小微经营主体税费服务,聚焦落实国务院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走深走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贯彻落实2024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关于复制推广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涉税改革举措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典型经验的通知》(随税函20223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培育举措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着力推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重点,聚焦经营主体关切,围绕“惠达小微 助稳向好”主题,强化部门之间、系统上下的协同联动,推进各项税费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经营主体,持续助力其增强信心底气、走稳发展步伐。遵循“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为全区“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提供专员式、全周期、跟进式、常态化税费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培育体系

按照统一标准,将实际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结合各地实际,在分型基础上加大对“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认定和培育力度,推动完善各项支持政策。“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培育工作由各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开展,建立以市税务局、县(市、区)税务局、基层税源管理部门为组织架构的税务服务体系。各级税务机关成立“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培育服务专员团队,团队成员主要包括局领导、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市级服务团队负责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分型标准,实现数据归集基础上的自动分型判定,监督“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培育专员制度落实,选派市局服务专员做好相关服务。县级服务团队负责选派本级服务专员指导建立个体工商户分类指标体系和政府引导、自愿参与、择优认定、公正公开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比选机制,为全区“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提供专员式、全周期、跟进式、常态化税费服务,填写《随州高新区税务局“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培育档案》,简要记录工作内容,及时汇报服务情况,针对重大项目、企业的需求和特点量身定制服务举措,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培育服务专员团队,由分管纳服股局领导任组长,纳服股、办公室、法制股、税政股、社保非税股、征管股、税源管理一股、二股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各派遣一名人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纳服股,办公室主任由纳服股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四、服务内容

税务部门和工商联按照总体设计、层层分解、分工协作、持续推进的原则具体实施。

(一)面向新办主体,做好开业辅导。落实好精准推送“4+N”工作机制和细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有关要求,在常态化开展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基础上,重点开展好面向新办个体工商户经营主体税费辅导的“开业第一课”。紧紧把握新办户内在需求,将新办户适用政策及解读、操作指引、风险提醒等内容打包推送,推动税费优惠政策、便利化办税缴费服务举措、提示提醒等信息快速直达。

(二)优化自助布局,提升办理体验。优化自助办税终端布局,探索利用集成式自助终端为小微经营主体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满足个体工商户经营主体税费业务“就近办、便捷办”需求。深化拓展征纳互动服务应用场景,建立健全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依托征纳互动为个体工商户经营主体提供跨区业务联办通办服务。优化办税服务厅区域布局,辅导进厅小微经营主体快速办理税费事项,提高办理效率,压缩办税成本。

   (三)发掘优质主体,完善梯度培育。紧密把握“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类个体工商户不同成长阶段需求,探索差异化帮扶举措,精准聚焦“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不同发展优势,探索个性化培育举措。深入发掘优质小微经营主体,定制升级梯度培育方案,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一步升级。加大对科技创新、制造业小微经营主体的全场景、全周期政策辅导力度,促进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聚焦跨境小微经营主体,梳理纳税申报、类型变更、经营模式变更、贸易方式变更等关键节点,构建全程“护航”服务模式,更好助力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

  (四)增强税企沟通,推动深层交流。聚焦税费热点话题,税务部门统筹开展线上、线下税费专题讲座,进一步丰富小微经营主体培训辅导渠道。增设税务专题活动,听取企业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围绕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提升,共同谋划税收工作优化方向,持续推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通过持续开展数据分析,深入挖掘小微经营主体的高频、热点诉求,依托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等制度,积极响应、上下联动、协同治理,帮助小微经营主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五)探索多元联动,提速矛盾化解。在税务机关与工商联协同联动的基础上,探索构建司法体系、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区街道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格局,通过加强支部共建、签署合作协议、搭建协作体系等方式,完善税费矛盾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经营主体税费争议。通过树立优秀企业代表、诚信纳税人代表先进典型等方式,选聘诚信纳税人为特邀调解员,发挥群众自治力量,德润人心、谏善劝从,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眼个体工商户长远发展的制度设计,是激发个体工商户发展内生动力、提升总体发展质量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各方面资源、增强服务个体工商户各项政策措施精准性、有效性的重要方式,是提振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手段。各地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要手段,持续深入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税务部门结合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标准,提供缴纳不同幅度税款情况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名单,研究出台更加符合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更加精准的政策措施,特别是针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专项培育政策,提升含金量。税务部门要会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和密切联系个体工商户的优势,做好政策宣传普及、专项调查调研、实施效果评估、推动党的建设等工作,协同推动政策制度的有效供给和发展环境的持续优化。

  (三)积极做好宣传引导。税务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个体工商户准确理解、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扩大政策覆盖面。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宣传他们艰苦创业、诚信经营、党建引领、大胆创新等典型经验和突出事迹,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及时关注舆情动向、加强正面引导,妥善处理个体工商户对分型分类结果的异议和申诉,确保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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