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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高新区首推“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 代替“竣工验收备案证”
  • 来源: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 编辑:高新区融媒体中心
  • 发布时间:2023-06-13 10:06
  • 审核: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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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此次联合验收手续的办理,我们拿到了《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无需再另行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让我们企业能够轻装上阵,早日投产使用,真正享受到了政策的红利,给联合验收的各个联合单位点赞。”

  6月8日下午,品源(随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连连称赞,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如此之快让他惊喜不已。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 号)以及省住建厅等 4  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22]2号)文件精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联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针对品源现代智能化生产车间项目,首次实行了《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代替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据悉,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联合验收各职能部门,通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系统,上传各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均为合格的,由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综合窗口出具《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并附各部门验收意见、法律文书,即视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无需另行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该意见书可代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表》,不动产登记部门在线获取《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直接办理不动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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