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法人单位。
2.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①批发、零售业:批发销售额达到2000万的企业法人单位;零售业销售额达到500万的企业法人单位(汽车类零售需达到2000万);②住宿餐饮业:营业额达到200万的企业法人单位。以上数据均以纳税申报表上显示为准。
3.规模以上服务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申报按照服务行业细分,分为三类:①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②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行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房地产业等4个行业中类;③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行业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
4.资质以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筑业“四上”企业申报标准为具有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的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申报标准为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前三项必须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