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持续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实现以控制成本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降低企业成本。根据市政府办《随州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经研讨,现将《随州高新区创建“小型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先行示范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7月19日
随州高新区创建“小型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先行示范点实施方案
根据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安排,为规范小型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确保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优化400万元以下小型低风险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部人员配备,由原来要求的施工单位5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和质量员)配备要求,在具备同类资格的前提下,管理人可实行兼职,精减至2人,形成两人五岗的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兼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在满足工程建设技术力量需求的同时,减少企业经营成本。在我区建筑市场发展过程中为企业减负。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400万以下小型低风险项目部人员配备。关键岗位人员由原来要求的施工单位5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和质量员)配备要求,在具备同类资格的前提下,管理人员可实行兼职,精减至2人,形成两人五岗的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兼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兼任安全员的,须持有C证)。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记录1次违规行为。对记录2次及2次以上违规行为的,将对上报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在建筑市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
三、工作流程
序号 | 主要做法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区规划建设局 | 7月19日 |
2 | 项目试点实施 | 区规划建设局 | 9月20日 |
3 | 加强对试点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 区规划建设局 | 9月20日 |
4 | 试点验收总结,探讨方案可实施性 | 区规划建设局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随州高新区小型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建设局,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考核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落实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
(二)加大培训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对400万以下小型低风险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进行宣传,凝聚各方共识,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切实为企业减负。
(三)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改革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特别是在改革过程中先行先试产生的工作过失,实行合理“容错”。
五、推广价值
(一)优化400万以下小型低风险项目部人员配备,让企业在运行过程中降低成本,提增企业的发展动力和后劲,为企业实实在在减负。
(二)能够推进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工作开展,改革后精简了小型项目人员配备,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各尽所能人尽其才的绩效最大化,企业可以合理优化人员结构,避免人员挂证情况的发生,推动建筑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有助于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施工企业培育壮大管理人员队伍,培育更加全面的复合型管理型人才,为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奠定坚实人才基础,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